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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釣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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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无知的人,痛苦的人,胡言乱语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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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釣君 2 years ago
中共模式能否颠覆目前世界的民主架构 有一种很流行的观点,认为中共在11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共解开了政治魔咒。搞改革开放了,党内实现民主了,政企分开了,经济就腾飞了。于是,中共就利用巨大的经济利益收买西方政客、经济人,就可以搞乱他们,中共就能猥琐发展,一直发展,最后成为世界老大。 这种论调貌似有不少市场,理由除了上面的因素,还在于中共不讲道义的流氓手段,无所不用其极。流氓有文化,哪个都害怕。但是这仅仅只是理论上的理想状态,他忽略了其中最关键的变量:人类的思维和贪欲。共产主义乌托邦在理论上也是逻辑基本能自洽的幻想。但它的荒谬就在于忽略了人这个变量。人天生具有的贪欲,无法变成无思维的机器。劳动也永远不会变成自觉的活动。 中共的改革开放。什么是改革开放?中共没有人知道,邓屠夫也不知道。所以当时叫摸着石头过河,牠和陈云意见相左,互相掣肘。不开会不碰面。石头摸了一大堆,也没有头绪。最后得出的结论就是金钱和政权齐飞,政治上“中共领导地位、社会主义制度”的特权坚决不放,经济上能抓老鼠的猫就是好猫 一 “一切向钱看!”朱镕基的体制改革,全是经济建设层面的,政体上的几乎原封不动。国企破产出卖私人,解放劳动力提供给私企和外企;取消医疗、教育的体制化,几乎全部推入社会,完成市场化;逐渐废除了公房制度,全面进入商品房时代。牠们终于把一直困扰牠们经济财政的最大包袱变成了最大的敛财工具。市场化本来也没有这么可怕,但是这个权力操纵下的“伪市场化”道德、法律的缺位,造就了一群无法无天的恶匪群体,所有的败坏都来源于此。 不管任何体制的现代国家,作为政府必须承担的民生责任,这仅仅是多或者少的问题,不是有和无的问题。但到了中共政权,全部以改革的名义甩锅甩得一干二净。几乎成了一个税收无限高,福利全没有的奴隶国度。不管我们国人自嘲发明多少名词,从“屌丝”开始,“韭菜”也好,“人矿”也罢。最终的意思就是我们都是一无所有的奴隶,所有的权力归于中共。 这个短短的40年时间里,匪共貌似进入了“集体领导”的威权政府。但正是这种集体领导造成了权力的阶段性分散,每一个在位者的目的都是竭力用尽在手的每一分权力,为己谋取最大利益。每一次的换人,都是一群新的“饿狼”上位。党纪有用吗?那是惩治不听话的跟班条款。国法呢?就是党的马桶,你能指望马桶!所以仅仅只是两次权力交接,这个猴戏就到了无法维系的程度! 包子上位就面临这种猴戏的致命问题,权势红贵们透支了这个国上百年的财富,这种权力的庞氏骗局没有源源不断的海量财富供牠们豪夺。繁荣的水下全是巨额的债务冰山,整个国和治下的奴隶全是负债累累。有人说疫情三年毁灭了经济,但就算没有那三年,爆雷的时间仅仅后延一点点而已。这国的经济和这国的股市完全就是一个模板,只见抽水,不见下雨。市场完全靠广大的散户注资维持。源头的根本已经枯竭崩坏,体系的完结只是时间问题。 有的学者在多年前就对这种所谓的“进步”频频示警。这种制度之恶,远甚古代帝王之治!古代帝王至少还想着千秋万代,为子孙后代谋,也不至于如此涸泽而渔。但我们的红色恶魔,在位7~8年,权势没有任何的制约,行事可以毫无顾忌,后继者和牠没有丝毫关系。不乘此机会捞够、吃撑,怎么对得起手中的泼天权势!特别是76政变成功后的权势者家族,牠们都觉得自己才是这锅永远的主子,继任者不过就是牠们玩弄的棋子和傀儡。行事嚣张跋扈,偌大的中国就是牠们的游乐园。以为包子会同样的受牠们摆布,谁知这猪头才是真正的“凶兽”!完全不惧那些所谓祖上的余威,拉帮结派,借力打力玩的一手好牌。牠就是要君临天下,尔等能奈何? 所以墙外痛骂包子的,大多数全是红魔的喉舌或家奴。牠们如何如何怀念之前的幸福时光,那个西湖歌舞不须休的快乐时光。一大帮自诩身份高贵的红色家奴、鹰犬。 就这种团体能征服世界?我一直存疑。如果这个世界是以恶为强,坏为本的天道,那现在统治世界的应该还是大蒙古帝国,铁木真的子孙。甚至根本轮不到牠们,而是圣经时代的索多玛、蛾摩拉城。人类存在几万年,一直发展向前,虽然有很多的黑暗时代,到了今天,却是以民主自由的人权社会占了大多数。阴谋诡计会一时得逞,罪恶会一度占据上风,但历史的大势是可以看清的。还停留在蛮族时代国人,如果觉得凭无耻和狠毒就可以奴役天下的话,最终的结果就是整体的灭亡,一如圣经中的索多玛一般。 #中文 #政治 #中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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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釣君 2 years ago
中国与西方的文化差异 很多这类的文章和讨论,已经说的很多了。但是这是最根源的差别,也是愚昧的根源所在,很有必要一说再说。 中国的文化没有个人,所有的个体都是附着在集体之上,这个集体是天下,是国家,是道统,最后甚至是宗族。连小家的权益都很少涉及。这种状态下的个人,全是材料般的存在。所以教育的最终目的就是如何为集体的权力稳固而行事。个人任何在道德上的败坏,思想上的下作,行为上的作恶,只要一句为国为民,就全部变成了正义伟业。而这个“民”是绝对算不到普罗大众身上,就像当今的“人民”二字,谁是人民,寻找人民是一个很艰难又很滑稽的事情。 这里的个人被脱离了自然个体的属性,全体隶属于一个庞大的集体中。与之诞生的众多权谋得到崇尚和发扬。而倡导个人属性的学说言论被打压、排挤。想想我们的传统教育中,个人再怎么利害,都要“学成文武艺,货与帝王家”、或是“当建不世功业”、“若个书生万户侯”等等。道家的遁世隐修不过是失意者的另一套行为方式。被儒学拿去,“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如此,不难理解那种广泛的“思明君,盼清官”的情怀。 这种文化应当源于上古时期,猛兽横行。个人必须求存于集体中,一切就变成集体至上的规矩。但随着科技发展,生产力提高,使得普通个体不依赖集体也可以自由生活时,这种思想也应该产生、流传。春秋时期的百家中,墨家是能获悉的思想体系中,最接近个人自由的一个存在。但是它被扼杀的非常彻底,所有关于思想学说的著作全部失传,所知仅仅是儒家批判他们的文章提及的一二。所以有人讽刺所谓的“百家争鸣”不过是“百家争宠”而已。而仅剩那些推崇集体的思想大行其道,阴谋诡计的学说更是帝王之术。不传之秘。“愚蠢的宋襄公”故事就可以看出,国人对个人的品行要求远低于对国家的权力崇拜。如果是宋襄公打败了敌人,强大了国家,那这个故事就是英勇、聪明的宋襄公了。可惜这种事情几乎不可能发生,守规矩的永远干不过不守规矩的。当不守规矩变成了人人向往的本事,教育大家守规矩就变成了人人皆知的虚伪。这几乎成了我们文化的核心之恶。几千年下来,它一直被发扬光大,不断刷新无下限的底限。 而西方的文明,发源于希腊和希伯来的宗教相结合。希腊的海洋贸易文明,早早的使人摆脱了土地的束缚。个人的行为得到了极大的自由,能力也获得极大发展。贸易的契约让他们相对注重信誉的维持。再加上宗教的众生平等思想,使得他们在很早就发展出重视个体的权益和保护。也发展出众多崇尚个人美德的思想。西方的童话、格言故事中,有很多撒谎被惩罚的例子。像“狼来了”、“匹诺曹的长鼻子”这些。在从小的教育中就可以看出他们对个人的道德品行有最基本的要求。到基督教时期,“七美德”成为了众生的追求,贵族们需要毕生恪守的东西,反之的“七宗罪”是人人谈之变色的恶行。从这里就可以看到,两种文明的分道扬镳。 他们能在这种思想环境下,个人的权益蜕变为对个人自由的追求。没有“离经叛道”的束缚,没有“为国为民”献身的说教,自由的心灵诞生了一系列的伟大思想学说,探究自然的奥秘发展出伟大的科学体系。最终造就了当今的现代文明体系,并使全世界人类都受惠的文明体系。 而当今的中国有什么理由拒绝这个体系呢?仅仅是一小帮为了个人私利、凌驾于亿万生灵上的权力。牠们便不惜一切代价,这个代价哪怕是地球毁灭、全体灭绝。 #中文 #文化 #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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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釣君 2 years ago
腊肉今天的冥蛋,一大帮炒作韶山毛粉如何亢奋。韶山挤瘫痪了吗?有没有踩踏几十万?常年就那些傻逼在自我感动,别把这些当作大多数,牠们不代表别人。国人最擅表演和投机,从而臆想能改变命运。二战时期,国人当汉奸的一大把,伪军数量远超正规军。但还有国军,还有蒋中正在抵抗。 在能自由发言的媒体上,大家可以完全隐身的环境下,有多少五毛,又有多少粉红?至少在nostr但的世界,这两种傻逼的数量比大熊猫还少。国人缺的是见识和真相,如果补上这两点,大家其实都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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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釣君 2 years ago
#朱令 #中文 朱令走了,过完她的50年生活后。据说她因为毒素的侵害,只剩有几岁孩童的智力,或许这就是上天对她的照顾吧。儿童的世界里,不需要太多的感想和欲望,所以快乐应该是一直常伴她身边,如今的离去也恰到好处,父母的照顾或许已是力不从心,病痛的折磨也差不多受够了,是时候解脱了。唯一的遗憾就是30年的等待,正义始终没有到来。当然这不仅仅只是她的遗憾。 关于她的传闻,其实更早的时候,被人提及的是她被救助的过程。一个国内从来不曾见过、听说过的病例,在通过国际互联网的帮助下,准确判断了病情,并得到了治疗。仅仅只是把它当作一个互联网时代到来的奇迹来传播。那个年代的电脑和互联网,对一般人而言,那是天文数字一样的存在。我的学校在计算机课程的上机课仅仅只有苹果II型机可以用,那是一个固化了basic语言的编译的终端,除了运行basic语言语句以外,没有丝毫额外的功能。所有的资讯来源只能依靠电视广播和报纸这些宣传机构。直到有了个人的第一台电脑,在电信申请了163拨号上网服务后,可以出入各大聊天室,到了天涯论坛,才开始知道这个案件的细节。从很多人的讲述和分析上看,这几乎就是一个极其简单的案件,所有刑事案件的要素动机、人证、物证都应该是水到渠成。这种冷门到我这个化学专业的人都不知道,更没有接触过的毒物。凶手用这种毒物的动机就是让别人查不出来。但是现在查出来了,那凶手就是呼之欲出。但偏偏就是证据丢失!!哦买噶! 第一次发现这里居然还是一个需要讲证据的国度!当然,这种待遇不是谁便哪个人都能享受的。聂树斌、呼格吉勒图们可享受不到这种待遇,酷刑下的供词就足以剥夺他们的年轻生命。而这里嫌疑犯高贵的身份足以让一切口供失效,一切证据消失。还有伪证和掩盖等诸多让真相被视为不见的手段。所以,对朱令来说,她和我们共同渴求的正义是遥不可及的,只因为她们之间有着巨大的身份鸿沟。牠们和普通人的巨大鸿沟!共匪还有个非常恶劣的习惯,销毁重要的资料数据,当年的大饥荒死亡数字为什么会有N多个版本,最大的原因就是调查报告和真实数据都被周恩来下令销毁了。所以,朱令这个案件的关键证据什么的估计也是早就全部销毁了。 1983年的“严打”起源于中共高官杨得志女婿的不幸遭遇,牠们可以用一场运动发泄牠们的愤怒,用成千上万的无辜人命为自己殉葬。对牠们而言,法律是什么东西!法律是牠们手中的枪和炮,盾和矛。是三千年前商鞅献出的惩治老百姓的严刑峻法。法治就是个笑话,谁会在自己身上捆绑锁链?现代的法治观念对牠们而言就是傻逼到极点的东西。制定那么多的条款,设立那么多的法律。除了满足世贸组织协议的花样,对刁民有更多的花样进行惩治,愚弄天下的花招而已。因为不管是什么条文,什么组织,中国共产党都是凌驾于所有之上的祖宗。牠领导一切,解释一切,消灭一切。在这种条件下谈法治,无数的前辈大能欣慰法治建设的进步,法制建设取得的成就。都无异于水中花和井中月。任何制度如果没有法律作为其行为的限制和禁锢,那他们就和中共的本质如出一辙。利比里亚、海地这些效仿美国体制建立的国家,他们把花架子学了个十足,唯一学不会法治的精神。没有法治的制约,权贵自然可以为所欲为,民众要多惨就有多惨。就像今天的天朝。 所以,当今的中国,只有唯一的一条路。那就是彻底消灭这个集天下邪恶于大成的中共匪帮。这个匪党骑在所有人的头上,肆意妄为,无恶不作。而那些哀叹朱令的不幸,哀叹法治遥遥无期的蠢货们,或许还在做着明君的清秋大梦;还在盼着习猪头的暴毙重启之前的所谓清明模式;还在期待团派势力反扑,继续所谓的改开。全他妈都是愚不可及!如果不建立彻底消灭共匪党的共识,这个国家、这个族群几乎没有任何的未来!就算没被灭国灭族,日后也是不断循环这种新模式的治乱而已。未来依然会有李近平、张近平、马近平继续牠们的宏图伟业。 朱令的悲剧不算什么,和更多的殉难者相比,她还算幸运,有同学、有互联网,有准确的诊断和治疗。有对真凶的推断和舆论的加持,真凶或许一辈子都在煎熬中挣扎。天堂里没有铊,愿她安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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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釣君 2 years ago
甘肃地震几天了,中共匪帮再一次显露了牠们的傲慢和愚蠢。蒙眼捂嘴的标配动作,不用过多的重复。在人类看来越是惨痛的灾难,对牠们而言越是盛大的狂欢。人为的也好,天灾也罢。趁火打劫、表演作秀,又是一个发财的好机会来临。 其控制下的“黑会”(个人单方面把这个打着“红十字会”羊头,和国际红十字会没有丝毫关系的狗肉组织称为黑会)宣称,物资足够,只是缺钱!禁止直接向灾区捐献物资,倡导现金。估计是事后倒卖物资嫌太麻烦,现在又是大萧条时期,东西价贱不好出手。要从源头上控制好渠道,不收东西只收钱。 至于牠们公布出来的账单,倒是惊了我一下。手续费用竟然只占到了10%,这算是良心了。如果大家不了解,我简单说一下它的流程(毕竟本人在国企是主持过采购招标会议的)。首先,由领导开会定调。采购什么物资、价格范围、执行部门等等。然后相关部门要根据会议的精神、领导的意思确定主要的中标公司,然后根据程序邀请其他的陪玩公司。所有参与的公司必须出具正式的标书和相关文件。在招标会议上大家共同“选”出那个中标公司即可。陪玩公司要么是与企业有长期合作关系,要么是下一次或其他业务的中标公司,这些都是业务主持人长期保持良好合作关系的相关公司。在这个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可以下一次摊入或是其他渠道解决。所有的程序必须符合规定,能经得起纪检委检查。这些搞定以后,就是中标公司发货运输。货到了,还要运输分发,整个程序的人力物力以及支出费用就是那个手续费包含的内容。 而物资的单价那就是公开的秘密,不管价格高低,质量好坏。出了问题也是绝对查不到领导身上的,最多到主持采购的业务员身上。从罚酒三杯到开除公职,甚至获刑入狱都有相应的价码对应。必要时还可以弄一个“临时工”来顶缸。 但凡在过国企、单位的人对这些应该都不陌生。这个制度从建立那天就在所有看似正常、严格的程序中设置了后门,牠们都可以从中获取巨大的利益。“合法合规”意味着程序必须正当,参与的人事都需要用利益捆绑。就像流传的“鲁能集团”的收购、出售就可以造就一个合法的红色亿万富翁一样。所谓“合法合规”就是如此,在一个“自己检查自己、自己监督自己”的集团里,合法合规有什么意义?然而实际上还有巨量的不合法不合规的事件发生、掩盖。 黑会这种明目张胆的“要钱不要物”就明显不合规,但这些牠们已经没有丝毫的顾忌。灾难本身对牠们而言并不重要,最后都是数字的问题。社会的舆论掌控在自己的手里,暴力都掌握在自己手里!大众,大众是什么东西?他们能出声吗?所有只需要让领导满意,让上面满意,就是伟大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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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釣君 2 years ago
我们应该保守什么 1保守个人的自由 2保守个人的财富 3保守个人的信仰 4保守个人的文化 5保守捍卫个人权利的法律 6保守尊重个人权利的制度 听了张千帆教授一个批评“中国保守主义”的录音,觉得好像不怎么赞同某些观点。有些看法就随便谈一下。张教授首先定义了什么叫“保守主义”,以及保守主义的起源。起源上应该没有什么争议,这是一种长期社会活动中,谨慎的性格自主产生的一种防备和保护心理。到伯克正式成为一个思想流派。而定义,张教授引用的是亨廷顿的方式,必须保守旧的规则和制度,才算保守主义。认为不管你出于何种目的,只要保守过去,都是保守主义。并坚称保守主义是有国界,不存在通行而普世的保守主义。由此衍生了对中国诞生的保守主义者的异见,认为他们要保守什么制度?中国数千年都是专制极权,有什么是要保守的?并例举了晚清的王公贵族的保守主义最终保到帝国崩塌。 本人对国内的这个群体也不太了解,根据一些介绍,国内的保守主义者大多都是一群基督徒,他们宣扬的是保守基督教的传统和提倡的生活方式。对此张教授嘲讽过国内的保守主义没有犹太基督教外的宗教主张。认为宣称基督教的保守主义在中国就不能叫保守主义,而是极端的自由主义。只有保守孔孟、老庄等传统习惯的才是中国保守主义。 一、保守主义的定义 保守主义被如此狭隘的定义和分类,确实令人不赞同。亨廷顿的作品,映像比较深的是他关于文明的冲突的论述。对他这种定义还是不敢苟同。我自己给出的保守主义定义就是:对所有激进的思想、政策、行为的天然反对者。警惕所有宏伟目标、美好事物的过程、手段和目的。审慎的观察、分析事物的弊端,阻止狂热和积极态度。保守的最终目的在于维护个人的自由和财富,与集体、群体无关。 如果把自由主义比作一辆疾驰的汽车,它与自由主义的关系应该是车灯和刹车。而不是拦路的大石头或沟壑。它不仅仅只是刹车,还是能让你看清道路的车灯。不为反对而反对,保守的目的在于防止过激和警示作用。个人觉得这种理解才符合通常意义上的保守和开放,或者进步。而仅仅从简单的行为上去分类、定义一种广泛流传的思想流派,未免太过粗暴和浅薄。思想能称之为思想正是它们脱离了浅薄。 二、关于保守主义算不算普世而通行的 个人的看法是:摆脱那些定义上的歧义和片面性,保守主义就天然的具有通行和普世性,而不是拘泥于复古爱好者、利益坚持者、食古不化者这些恶臭的团体。他们保守的只是他们自己的利益、癖好和幻梦。这种以极度私利为主导的守旧行为,也把它冠以一个某某主义是不正确的,也是具有歧视性的。作为人类思想史上和自由主义并驾齐驱的重要思想被这样理解和对待是不公平的。中国三千年的秦政治,按照亨氏定义,中国的保守主义者全是拥抱复辟的僵尸,占据权力的暴君和其党羽。所以张教授以一个古典自由主义囊括了那些自称”保守主义“的群体,言语中感觉也是对保守主义有很深的成见。所以他得出保守主义不具备通行而普世的价值。 宗教的种类,大体上两大类。一神教和多神教。但发展出现代文明的只有基督教信仰下的政体和民众。其他的非基督教民主国家都是在英美等国的影响或强加下形成的宪政民主。因为它们是文明的源头和载体之一,所以国内的保守主义者提出的只有基督教主张。佛教主张绝欲往生、道教主张遁世修行、伊斯兰主张全世界实行伊斯兰教法.....在中国这个饱受专制摧残的国家和民众之间,这些主张和观点对现实有什么意义呢,对个人又能有多少利益?国人暂时是不可能诞生这类主张的保守主义。发出这种疑问也有脱离现实空谈主义的嫌疑。 三、保守主义的国界性 张先生认为,它具有国界性,美国的、英国的、拉美的、中国的等等等。这种观点正是因为他否定了保守主义的通行性和普世性,才产生的结果。依据亨廷顿的定义,美国保守主义保守的都是种族优越、有限选举.....中国保守的就是儒家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极权集团的暴政。甚至和民粹主义混淆在一起。这种看法当然不值一驳。具有这些思维的不叫保守主义者。叫”保皇主义“、“保皇党”才更适合他们。不排除现在有这类极权集团豢养的御用文人、水军肆虐于国内的喉舌机构。在微博微信等大喇叭上鼓吹牠们那套“保守主义”的毒瘤。什么先威权集团再过渡到民主宪政,牠们就不会张开狗眼看一下,中共在毛以后,邓、陈、叶等一帮老家伙们搞的不正是威权集团吗?其后的魁首都没能形成独裁。直到200斤习猪头上台,这个所谓的威权集团完全失控,习轻而易举的就实现了独裁的梦想。所有曾今以为取得的进步统统化成泡影。法治、政体、经济、民生,有哪一个不是完全倒退!!财富被威权集团的大佬们瓜分,后继者连汤水都捞不到,还要承受债务的折磨。这种无视法律尊严的威权集团怎么可能会进步!那些进步幻影仅仅是麻痹大众的鸦片,瞬间就会当然无存。所以,很有必要对保守主义做一次正本清源。就像中共广告那句“不是所有牛奶都叫特仑苏”,也不是所有的保守者都叫保守主义! 在这里本人仅仅表达一下自己的见解,虽然自己才疏学浅,但依然有表达和言论的自由。也籍此就算得到其他大家的鄙视和斥责也算一种收获和反思。促使自己更好的学习和思考。虽然常惹大家发笑和鄙夷,但日行一寸,总会给自己带来一点清醒。在这个漆黑的世界,至少自己在努力的发声,不至于同流合污和成为一个沉默的帮凶。也希望自己的陋文能给大家一点思考和学习、或者笑料谈资也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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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釣君 2 years ago
中共为什么实行改革开放 各种史料,各类文章对中共在政变后消灭“毛氏、江青集团”后,经济上实行了改革开放的原因都存在大篇幅的马屁字句。什么不忍心老百姓受穷挨饿等等。 image 这个真正的原因,也几乎没有人去深究。当事者邓、陈、叶等人也不可能流露真实的想法。只能从世界局势,个人、家族得失去分析牠们的真实想法。 国内的形势:中共在毛死后,搞掉毛氏集团。从根源上暂时杜绝了个人独裁的可能,继任的邓、陈、叶等人谁都没有能力再以个人之力搞掉其他实权人物,牠们达成了一个“共治”的协议。一定程度上实行了的党内民主制。牠们当时可以选择继续闭关的模式,但存在的问题是国内经济几乎崩溃,朝鲜的独裁模式又没法复制。几个权力把控者谁都不愿意对方独裁,再把自己推入恐惧深渊。所以,共治的小范围民主是必须的选择。这种模式下,经济崩溃对牠们是没有什么利益可图的,少数的财富还要和其他人瓜分。民间社会上的压力也在不断增加,小岗村的承包协议,农民们都不惜押上自己的身家性命。 image 国际方面:中共在1972年和美国战略上的结盟后,在国际上获得了巨大的政治利益,先后和多数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建交,进入联合国挤掉民国政府。当时面临的威胁主要来源于苏联和其盟国。但政治的利益不能转化成经济利益,或者转化的速度很慢。毕竟一个社会主义的独裁中国是西方需要警惕的。在毛死前的四年里,西方的接触仅仅是试探和观察,并没有太多实质上的援助。规模、程度都很有限。基于这种形式下,邓80年访美,与美国达成的秘密协议承诺了什么,具体内容不知道。但是行动上可以看到,打击越南这个苏联的小跟班,交上彻底和苏联集团决裂的投名状;宣布了改革开放。这些举措才让西方逐渐放下戒心,双方才开始大规模的贸易交往。 所以改革开发,是中共自己做出的选择,一个在当时中国获得了全部人支持的利好选择。关于改革程度,邓和陈有较大的分歧。陈不愿意做出这么大的变革,牠仅仅希望改到当年社会主义的计划经济模式就够了,就像当年的东北计划经济模式。但邓不同意如此保守的改革,牠要更进一步实行有限的市场经济。于是整个80年代,邓和陈都在改革上、权力上都在不断交锋,政府的政策也左右摇摆不定。胡、赵都是邓的支持者和深度改革派,他们的政策经常性被陈云集团刹车,叫“警惕资产阶级自由化”!也是这个理由导致胡的早早下台。但在这个时期,中共和西方的关系是蜜里调油,老美不管在经济、军事、科技几乎都是全方位的合作,力度甚至大于和北约成员国的关系。如果不发生8964事件,中共估计早就是全套美式装备的武装力量了。当然,这种交往导致了中共目前在所有的机构、组织上,几乎全是仿造美式的架构。不管是军队、还是政府。 64以后,美国发现中共的巨大威胁,制裁和降温贯穿了整个90年代。国内几乎也是处于最为艰难的几年,国企的破产、下岗潮。“猪总理”的强国三策,住房改革、医疗改革和教育改革开启了中国的地狱模式。当然仅仅凭借国内自己的有限资本,这三条灭族政策也不至于那么迅速的榨干了全社会的财富。911事件的爆发,简直就是撒旦的密谋,结果就是让中共不断的自大再自大。江蛤敏锐的抓住了这个千载难逢的机会,不断的讨好和求饶下,美国方面也产生一种让中国人富起来后,会主动走向文明和自由的想法。帮助中共再一次融入文明世界中。世贸组织接纳了社会主义的中国后,一个巨大的奴工市场诞生了,整个世界都变成从这个奴工市场获取巨大利益的成员。中共政府在这场机遇里,没有辜负牠们的野心和贪婪,控制住国民有限收入的同时,从各个方面不断收割大众可能聚集起来的财富。短短20多年时间,牠们搜刮了几乎全中国的财富。每一个共党大员都是世界巨富,这个世界几乎从未产生过的巨富。而中国的政府、国民、企业几乎全部都陷在巨额的债务中苦苦挣扎。 改开使中国人免除了饥饿的威胁,见识了文明世界的模样。接触了以前从未接触过的文化、思想。这些也使得中国几乎不可能再回到朝鲜的封闭模式。中共的权贵获取了超级的财富后,也让牠们变得更加虚弱。过度的贪婪是制度造成,几乎无可挽回,无可救药。这个危机也是必然发生的,涸泽而渔的后果而已。 所以改革开放的进行,并非是牠们宣传的那种悲天悯人的理由,而是包含着对政权的稳定性、合法性的巩固和自己更大的获取私利缘由共同合力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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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釣君 2 years ago
北京的地铁危险了,建议近段时间离远一点。劣质基建的问题、无钱维护的恶果都一一呈现。 im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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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釣君 2 years ago
我们需要什么样的“公祭日” 又一个12月13日,南京大屠杀的公祭日。在2014年2月27日,共匪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决定,以立法形式将12月13日设立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在事件过去了77年后,牠们好像突然睡醒,想起了这个屠杀事件。抗战胜利后不提,匪帮建政也不提,中日建交还不提,过了77年牠们重提往事。 中日建交时,周在毛的授意下主动放弃了巨额战争赔款,旨在感激当年日军对共匪帮的关照。整个抗战期间中共和日本一直有勾结,中方大特务潘汉年主要负责的就是汪政权和日本的交往。在1955年,毛欲掩盖勾结日本的丑事,毫无征兆的抓捕了当时任上海市常务副市长的潘汉年,与之相关的人或事都被封口消灭。中共长期以来,和日本都是极其亲近和友好的。当然,战败后的日本民主政府,也是极力帮助中共的发展建设。据日本方面的统计,从1979年至2010年间,援助总金额达33,164.86亿日元(约2900亿人民币)。这种亲密的关系,到了200斤猪头的手里,变成了制造民粹主义,打鸡血爱党的狂热运动。中日关系急转直下,民间仇日成了“正当的爱国行为”。 南京事件是1937年“淞沪会战”结束以后,上海沦陷。日军趁势分三路向南京进犯。南京政府三次开会讨论南京防御问题。大多数将领都认为军事上无法防御,建议只做象征性抵抗。只有唐生智以首都为由,主张固守。蒋期望保卫首都的作战对纳粹德国的外交调停有利,并且以为能够等到苏联的军事介入采纳了唐生智的建议,决定“短期固守”南京1至2个月,于11月26日任命唐为南京卫戍军司令长官,负责南京保卫战。故中国统帅部在12月初日军接近南京城之前共调集了约13个师又15个团共10万余人(一说约15万人)的部队保卫南京。多次誓言与南京共存亡的唐,下令破釜沉舟,撤离渡轮、封锁码头。日军从8日开始进攻,在经过4天的抵抗后,唐仓促下达撤退命令后,12日与司令部成员乘坐事先保留的小火轮从下关煤炭港逃到江北。整个中国守军完全失去建制,除极少数突围而出的外,大部分未能过江或者突围的中国士兵流散在南京街头,不少人放弃武器,换上便装躲入南京市区。日军就开始以追剿溃军的理由,开始了成规模的大屠杀。 被屠杀的人数,一直都存在争议。而30万遇难数,是由幸存者的回忆统计,在1947年远东国际法庭的调查报告给出的。在国际法庭给出的调查报告中,证实了在南京大屠杀中有超过二十万具尸体被埋葬,这二十万是找到了尸体的。被焚烧或推入长江从而毁尸灭迹,连尸体都找不到的,从屠杀亲历人的日记和供词中得到了大概数字,这个数字经过了国际法庭的辨认、审核,——大约十五万。 但这个数量和中共自己的屠刀比起来,就是“弟中弟”。内战的长春围困战,中共号称兵不血刃,守军投降。但是有多少人知道整个长春近50万的市民,被活活饿死了八成以上,共匪的包围圈严禁百姓逃出,敢接近者机枪扫射。在整个包围圈内,全是饿殍。“土改、镇反”被枪毙、被虐杀的数量是百万计。“反右”死了多少人,没有人统计。就算统计了也发不出来。大饥荒的数据几个版本,一个比一个惊恐。最高的是杨尚昆让公安部做的统计竟然是九千多万,是300个南京!文革、严打、8964!直到今天,每年的失踪、被非法拘押、被自杀的数量是多少?跟这些相比,南京算得了什么! 匪帮在事件77年后重提,其真意并非是悼念和反思,仅仅是牠们的一个宣传手段,属于仇恨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而我们真正需要注意的是中共匪帮对国人犯下的几千上万个南京事件遇害人数的罪恶,有没有做过反思和忏悔?呵呵,牠们通常是把这些杀戮当成功绩炫耀的。这些才是真正的国耻和急需公祭日! #中文 #政治 #中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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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釣君 2 years ago
今天想认真谈一下所谓的“基本面”。这在建政圈中,算是一个热词。只要说到共匪的统治,必然就是基本面强大云云。当然他们没有社会调查数据,也没有进行过统计学分析。判断的依据来源,大概率来源于国内所谓的社交软件,”两微一抖一快“。以前的微博大V,动辄数千万粉丝。发一个标点符号都会有百万级的点赞转发。那些匪帮豢养的粉红、五毛账号随随便便都是几百万、上千万的粉丝数量。牠们统称“正能量大V”。如果基本面真的稳如磐石,我一直不解,微博控评这种手段岂不是自折颜面,禁评更是愚蠢到家?理应在“正能量”的光辉下,马屁撼山,红的发黑才对,反对的言论应该被淹没在万岁声中。 昨天吧,官媒在通报一起和菲律宾发生撞船事件的评论区,居然有5万多的评论,绝大多数在谈论天气情况!外媒不解也就罢了。国人不解,那还真的是蠢到家了。现在的舆论空间,人们还可以发表什么东西?说什么不被禁言、封号?发24个字的核心价值观,就可能说你煽颠;发个新闻事件,有可能说你造谣;好像除了拍马屁以外,安全的只剩天气可以聊一下了。这大概就是新时代的“道路以目”,“网谈天气”。如果基本面真的那么稳,不说5万,起码几十万的马屁、鸡血是少不了的。 国内的社媒,全部控制在匪党手里,裹挟着开发商,随意对牠们不满意的文章进行删帖、控评、禁评、封停、删号这些操作。必要时以公安传唤、警告、拘留、判刑等恐怖手段,严厉打击着言论自由。正常人不管是微博、微信起码都被销号一个以上,有的甚至全家、全族的电话号码注册的号几乎都销完了。大家觉得这种环境下的言论,有意义吗?以哈战争以来,以色列大使馆、德国大使馆还在微博拼命辩驳,发怒,他们可能都没有想到,他们在微博上是和几个机器人复制机器作斗争。民主国家的大使馆微博常年遭受的待遇几乎都一样,永不停止的谩骂和攻击。 网络如此,现实中呢?匪帮控制的国家是无法做社会调查的。也只能从几个层面大致猜测一下。 1、红贵阶层 这个阶层的顶流,不用说,牠们全是貔貅,想把中国人奴役至死的存在。中层到一般的呢?大部分都是黑心烂肝的货,但也有异类。任志强算一个良知未泯的人,他是直接批评中共的制度、政策而惹恼猪头入狱的。他算是改良派中比较坚决的。翟山鹰老师又是另一个另类,说他投机也好、哗众也罢,他是真真切切的在宣扬打倒中共的自媒体。翟老师算是红三里最普通的成员了,爷爷也没做过什么大官,他自己几乎就和政治无缘,只能依靠身份做做企业副手,捞点小钱。当初在国内的时候也是马屁连连。在猪头收刮财富的时候,及时逃出大陆,变身为反共斗士。从他们这些统治阶层来看,都不是铁板一块,而且牠们就算500个家族,在加上500个姻亲、利益家族能有多少人,100万都过于高估牠们了。 2、既得利益集团 这是依附于上面1000个家族的马仔,执行集团成员。整个匪帮的运行,都靠这些人执行,绝大多数吃财政饭的官吏,以及乡村的乡霸村霸、所有的军队官兵。牠们有多少?最多一个亿。牠们的忠诚度和狗粮的多寡直接成正比,这个没人反对吧。所以牠们现在拼命的降低学校、医院甚至政府一般部门的收入,欠薪、降薪来维持对“枪杆子、刀把子”的支出费用。维稳经费不可缺。未来你相信牠们会在半年不发工资的情况下,还帮着主子镇压普通民众? 3.广大企业、城镇人口 也就是以前的非农户口群体。这个群体严格算下来,大概就2亿多到3亿的样子。只要看看享受职工医疗保险的人数就差不多全部包括了。工人老大哥们算是最底层的既得利益群体,比起农民他们可以享受这个国家提供的最低福利待遇,饿不死也吃不饱的状态。估计也是大家认为的基本面的中坚力量。但是这群人才是目前受失业率波及最广泛的群体。父辈都在国企,子女除了极少数掌握权力的可以接班以外,绝大多数都面临无业啃老的状态。他们的子女大多数是90至10后,这也是创造了鸡国最低婚配纪录,最低生育纪录。佛系、躺平的新一代。掀动了去年的“白纸运动”的一代。这个群体可以说几乎九成以上都是网民。他们会拼命维护这个政权?我从任何一个地方都看不到。 4、农民群体 他们就是国内最底层,也是数量最庞大的群体。他们的精神状态会为这个党流血、献身?在未来的变局中成为基本面?我用脚趾头都知道。他们是最大的献忠群体,不堪忍受猪头施政至乡村,罚没经济下沉到乡村的广大农民,就看他们能忍受多久。打工梦结束,城市梦破灭,种植、养殖无法维系他们的生活的时候,考验判断力的时候到了。 所以,国内从江时代开启的言论空间在一点点收缩至无的时候,期待国人如何反抗是不现实,也不人道的。匪帮可以毫不犹豫的动用机枪、坦克对付手无寸铁的民众。最近的交警都配枪,都实弹。都射杀了普通群众的事件,大家都应该看过。随便维持秩序都是手持自动步枪,各个房顶还可能配狙击手的社会里,谁敢反抗。举个白纸就被失踪、被消失的生命谁在乎?李康梦,还记得她的名字吗?谁关心过她的下落?除了她的家人。任凭别人怎么叫唤、讽刺和鄙夷,坚决的忍受着。不要再做那些所谓的和平请愿、抗争的傻事,那只是白白的送人头,徒劳消耗反抗的力量。我们需要静默等待时机,实在忍不下去就动刀,见血,把报复面向你能接触的最大狗官;鱼肉乡邻的狗腿子;或是深仇大恨的仇人。尽可能的拉帮结派,有钱有权更容易做到,不要暴露你的想法,不到最后一刻绝不妄动,等待大崩溃那天的来临吧。 现在的国人很无耻、很下贱,这些是匪帮造成的。并不是他们愿意低贱下流。朝鲜的38°线造就的两个截然不同的社会,谁会觉得他们就是一个民族?北韩的人狂热的爱着他们的领袖,这是真的吗!如果你觉得是,你就和那帮蠢蛋、怀逼都是同一种生物。南韩一直都在努力解救脱北者,他们才真正明白什么是罪恶的根源。而华人,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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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釣君 2 years ago
放弃劝谏情节 墙内的大家,在发表作品、观点和意见的时候,都是带着强烈的谏言色彩。这是被恐怖禁锢下的自我审查和自我保护方式。中国古代的士大夫发表自己的政治观点时,只有以谏言的方式取悦于皇帝,皇帝龙颜大悦后赐封高官。只有这样才能展示胸中才华,施利民利邦的善政。或以谏言劝谏帝王行事以善,勿行乖张祸民之举。 image 中共建政以来,最初以联合政府之态示众。第一届政府还有数量不菲的党外高官。但这些高官仅仅只是花瓶和谏官的作用。并没有妨碍腊肉实行的“土改”、“镇反”这些罪恶之政。之后的中共便不再演戏,党外、民主人士大家就拍拍手、举举手做个花瓶就好。国事就不必再麻烦诸位操劳。“反右”就是一次对谏官们的集体灭绝。腊肉以“百花齐放、百家争鸣”为饵,引蛇出洞。收集了所有对匪帮的异议、质疑和不忠言论,把他们全部打成“右派分子”。甚至以人均占比强行定出“右派分子”。成了右派就意味着你变成了敌人,不仅仅是低人一等,而是变成被歧视、侮辱、人身伤害、甚至消灭的敌人。毛腊的反右运动,把中国自古以来标榜明君贤相的谏官制度彻底粉碎,把独裁、只准唱赞歌变成中共的常规标准。所以,其后的大跃进,有谁敢说半个“不”字?直到造成几千万的饿殍才让这个匪首迫于压力,隐于幕后。 文革的目的是什么?几十年来,各位大家的文字、作品几乎把毛腊所有的动机、行为和想法都放大了几百倍去细细研究。这些有马屁,有批判。最终得出的无外乎,不甘心权力的削弱,不甘心聚光灯下另一个主角。王座之上只能是我一人独享。利用群氓掀翻自己建立的国家秩序,纯熟的运用帝王之术,平衡不同的派别。拉一打一玩的不亦乐乎。整个国家都是牠的大型游乐场,所有人都陷于血色恐怖之中。 谁在怀念那个血色的年代?丧失人性、没有良知和道德的匪徒最喜欢那个年代。牠们可以以各种手段获取权力,凌驾在普通人之上予取予夺、作威作福。在三年疫情期间的公安、大白们可是尽情的享受了一次这种特权鸦片。 改开满打满算40余年,所谓的改开,本质上是从食人部落进化到不再随意吃人。允许奴隶们自己找食而不是只能等着喂食或是饿死。要匹配自由经济发展不得已的情况下,就像“挤牙膏”一样一点点放开枷锁。从允许集体企业、乡镇企业,再到个体经营,私有企业这些可以给牠们带来财富的群体。人员流动也一样,外出不再需要介绍信、证明,到废除收容遣散制度,最后允许私人自由办理护照出国。国人能自由出国到现在不过才短短10余年。为最大限度的压榨财富搞出的商品房就是不伦不类的怪胎。没有土地权,只是租用。所有的私产只在“伪宪法”里受保护,现实中只是暂时让你保管一下,你随时都会变成第二个孙大午。法律变成匪帮的家规和王法,作用大多数时候只是遮羞和粉饰太平的破布。仅仅满足了这些最基本的生存需求的改革开放,就被匪党大肆宣传,极尽歌功颂德。 共匪的本性就是只顾己身。除了自己以外,其他都可以没有。如果不是需要维持这个组织本身给牠们提供暴力机器和合法性,牠们连这个匪党也会弃若敝屣,更别说所谓的国家。看看牠们的行为,一切动机全是敛财。除了敛财其他全不重要。500个家族瓜分了改开40年的财富,留下的只是天量的债务。民没钱,银行没钱,政府也没钱,帮助牠们敛财的公司更没钱!钱在哪里?王震儿媳的3000亿存单里,邓屎家族20多万亿美刀的财富里;瑞银8万亿存款里;还有其它各种外国银行、信托基金里。牠们的行为哪里为牠们的党、牠们的国考虑过分毫? 而现在还在“劝谏”200斤猪头要怎么怎么样,才能顺应民心,迎合国外资本,迎合外国政府的言行,全特么都是同流合污的蠹虫。股市、楼市抽离的钱在哪里?几百万亿的各种债务拿什么去偿还?让邓朴方拿5万亿来还?还是让征伟倩拿3000亿来还?还是让李小鹏李小琳家族来还?中国福布斯首富钟睒睒也才只有623亿美元的财富,这财富大部分都还属于股票债券这些不动产。把中共这些家族的财富曝出来。现在的福布斯算个屁,世界首富前1000搞不好都全是中共贵族。他们那么热心的“劝谏”无非不就是希望这个“击鼓传花”的模式可以再长久一些,能更多的捞一些残羹剩饭,逃之夭夭。就像匪帮所有的高官贵族,哪个的子孙后代不在西方腐朽的资本主义国家醉生梦死? image 华人给全世界的恶劣映像就是共匪一手造成。愚蠢、懦弱、胆小、贪婪、狂妄、自大!同样的华人,新加坡、台湾、大马的华人怎么没有人骂他们?也没有人歧视?偏偏是共匪统治的大陆出去的人,全是这种垃圾!别以为你们生的子孙后代全在国外,这种歧视一定会延申到你们那些子孙身上。未来被灭绝的也一定首先拿这些蠢货开刀。绑架勒索几百亿、上千亿都不是没有可能。 对华人来说,中共就是我们这个民族作了上千年的恶,而被施予的诅咒!不破除这个诅咒,所谓的中华就永无重生之日,甚至坠入无边的深渊之中。消灭共匪集團,是必须要达成的共识。没有这个共识,就谈不上其它。永远只能苟延残喘在匪帮的魔爪之下。 #灭共 #建政 #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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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釣君 2 years ago
中共会如何崩溃 1、内部叛乱 2、习暴毙 3、农民起义 4、外部插手 5、和平演变 6、触发战争 我大概例举了这六种可能的情形,当然有可能还存在其他的情形。希望有大能加以补充和指正。作者能力有限,无法做广泛的社会调查,所有的信息均来自于互联网,据此假设可能发生的事件,若有雷同者,那实属规律使然。 一、内部叛乱 这里的内部叛乱所指,反习的势力逐渐强大,以至于几个大省重地的地方主官和军政大员割据反习。这里的依据在于地方财政的崩溃,中央束手无策,习没有半点挽救的能力。税收、罚没收入不再能支撑重要支出,地方驻军、警务、公务群体收入锐减甚至断绝。大规模的群体事件发生,维稳力量反而成为群体事件参与者。当地主官势力、根基、财力和能力、野心都具备的情况下,无法在中央把习党除掉的情况下,可能会联合多个地方势力割据反习。如同民国的“反袁独立”事件。利益的驱使和中共的独裁体系,反习者大概率无法再达成共识。各省很可能就此割据自立。强省或可得安。弱省必然大乱、战乱。 二、习猪头暴毙 200斤猪头不管是身体原因,还是被暗杀或其他原因暴毙以后,中共各方势力一定会反扑。目前习党内并没有在能力、声望上都比较突出的成员,几乎全是一帮溜须之辈。牠们是没有能力控制大局的。再加上经济崩坏、民生凋敝,反抗势力是极其庞大的。中共内部团派李克强已死,汪洋太软弱。胡春华更是表现扑街,打不过就加入的表现水平太差,几乎有摇尾乞怜的姿态。红二代中被清洗没死的,大概率会跳出来收拾旧山河。但是这帮二代的水平也非常值得怀疑。薄熙来据说已死在狱中,就算没死,牠应对当前困局的方法大概率和习的手段如出一辙。还有一个任大炮,他以前的表现无法判断立场,继续共党的改革线路?这大概率是走不通的。因为目前的困局是没钱。反共倒是有破局的可能,但是支持他的势力能不能做到,很难。所以这种情形发生后,中国将和现在的差别不大。除非新当权者破除邓“矮子屠夫”的那个“四项基本原则”的诅咒。 三、农民起义 这里借用这个词,意思就是底层人民从被饿死或者被打死两个选择中,选择了陈胜、吴广模式。这个状态的可能性还是比较大的。理由:1、崩溃的地方财政,必然会影响军警公的利益。对维稳的控制力必然会下降。严重的甚至牠们都会成为不稳定的因素。财富的高度集中和新匪帮成员的贪婪必然会产生“杀富杀官”的暴乱。领头者甚至有可能就是枪杆子、刀把子中的成员。这个火苗一燃,必定在全国范围爆炸,届时的乱世,那就可以好好享受三国之权谋,水浒之义气的强烈快感了。2、青壮年群体的致命失业率。在选择饿死还是乱死的情况下,不用多说,只要有人牵头,从众者纷纷而至。新“打土豪,斗地主”模式指日可待。 四、外部势力出手 共匪帮一直叫嚣着“帝国主义亡我之心不死”。对牠们的特权、财富表现出了惊人的占有欲。不论在什么时候都生怕碰到一点牠们的特权。改开十年不到就反复宣称“资产阶级自由化”如何可怕,最终不惜挥舞屠刀屠杀碰触到牠们利益的人民。抬着共产主义这个僵尸幌子,行皇帝都没有的权力,贪一切牠们能贪到的财富。把民众当畜牲,当材料般奴役、收割。这种比“纳粹”还坏万倍亿倍的恶魔政权,居然堂而皇之的要指导世界发展!当然,在牠们的“伟大指引下”,俄罗斯、朝鲜、伊朗、塔利班、哈马斯等等都表现出了极大的热情,誓言与西方腐朽的资本主义战斗不息。 这里希望有外部的势力干涉。如国家力量通过资助台湾光复大陆。民运力量组建反共势力,在外破坏共匪在国际上的行动,揭露牠们的罪恶,断绝牠们的利益链条。对在外花天酒地的等待接班的红三们实行政治处理。在内秘密组建反抗团体,待机进行起义等等。但从目前的局势上看,可能性几乎是零。台湾忙不迭的撇清与大陆的关系,除民进党外的其他党派差不多是摇尾巴的状态。指望他们光复大陆就是痴人说梦。民运更是一群利益至上的团体。反共只是生意。站在安全的彼岸,骂国人愚昧、支畜、活该,不会反抗。鼓惑墙内民众送死送人头,夸大一些小事件引起匪帮的关注而镇压。牠们自己就中共一个见不得人的海外110,就把他们吓的花容失色。个个都是不立危墙的“君子”,识时务的“俊杰”。唉........这条作废吧。 五、和平演变 实在不想用共匪这些烂词,就像上面什么“农民起义”这些共匪的语境词语。但不用还不好找意思贴切的新词语替代。这里主要还是匪帮高层内部,出现类似戈尔巴乔夫这种人。他可以是包子,也可以是接替包子的人。在维持基本秩序的情况下,国家重新启动。可能通过漫长的改革改变目前的现状。这目前看应该算是最温和的方式了,但发生的可能性也和上一条一样,无限等于零。 六、触发战争 这条的可能性取决于个人变量,200斤猪头如果失心疯发作,不管在台海、南海,或是东海、西藏都有可能爆发冲突,扩大到正式战争。战争一旦爆发,国内马上就可以实行军管,实行紧急状态。封控程度严于三年疫情的程度,以军事的借口,很多平时做不到的,或者做了有麻烦的事情,都可以简单做到。几乎可以消除现在的经济崩溃的困局,青壮劳力可以应征,普通居民实行配给制。这些情形,在短时间内肯定是没有问题的。但是时间一长,不反弹几乎不可能。中国不是朝鲜,都是见过猪跑的。三年疫情最后一年,层出不穷的反抗事件频频发生,直到“白纸事件”。这些都说明了中国想要回到朝鲜模式的难度。国际方面,中共若爆发战争,一定会受到比俄罗斯还严重的制裁,红色贵族的海外财产大概率会被冻结、没收,这是牠们最不能承受的。如果动的是台湾,那台湾最后反攻大陆光复的神话就真不一定是神话了。综合上述的利弊,匪帮内部大概率不会希望战争,猪头真的想打,也会受到各种阻力和推诿。最后,党卫军只会叠被子,吓唬老百姓。估计枪一响,肥猪们逃跑,小卒们大半投降。这种后果大概率会发生上面1、2、3、4种情况。 这就是推测未来可能发生的状况。当然最后不死不活的状态再熬十年、几十年也有可能。但那时候我可能早死了,发生什么也无关痛痒,就不做深究了。 #时政 #中共 #建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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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釣君 2 years ago
短评以哈战争的现状 附:内塔尼亚胡的最新讲话 #以哈冲突# 内氏总体还是太软弱,首先是反应的速度太缓慢,迟迟没有展开相应的行动。对受到攻击的反击严重缺乏,恐怖分子就是放开手脚肆意打击。整个政府部门反应僵化,情报部门、军事部门好像都在昏迷不醒,被袭击一整天时间居然都没有快速的应急反应部队,侦察能力严重缺失。在军事卫星如此厉害的今天,加沙地区应该受卫星24小时监视。侦察飞机、无人机也应该24小时不间断侦察。特工、特种部队正是这个时候该大显身手的。但是1个多月时间,几乎没有丁点消息。人质的救援完全被放弃,除了交换以外,再没有一点关于人质的信息。200多个活人被分散关押到普通居民家里吗?加沙全是反犹势力吗?以色列就没有一点点情报来源吗? 我觉得以色列人真的要认真审视一下这个政府,在俄乌之间的失声,在灾难面前的失措。基本上是一个不合格的政府。现在除了严厉的话语,仍然是缩手缩脚的军事行动。整个话语权被对方把持。若不顾及舆论,就应该更强硬的军事计划。若要顾及言论,那就放弃明面上的军事行动,采取外交、渗透等方式解决人质问题。不是像现在几乎被哈马斯牵着鼻子,完全失去主动性。 【内塔尼亚胡总理在特拉维夫基里亚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发表讲话】 “以色列公民们,美好的一周,今晚我们收到了一些坏消息。 以色列英雄阿萨夫·哈米少将于 10 月 7 日阵亡,这一事件终于真相大白。 阿萨夫是加沙师南方旅的指挥官。 两周前我会见了他的家人。 我们一起祈祷有一个不同的结果,不幸的是这并没有实现。 阿萨夫是我们所有人的英雄。 充满祝福的记忆。 以色列公民,“谁拯救了一个灵魂,就等于拯救了整个世界。” 上周我们拯救了许多世界。 我们将 110 人送回以色列。 我们释放了 86 名以色列公民——儿童和妇女、男孩和女孩、母亲和祖母,以及数十名外国公民。 整个国家和世界上许多人都屏息以待地关注着每一次的释放。 这些不仅仅是名字,还有我们带回家的男孩和女孩的灵魂,我们让他们复活。 我们会陪伴他们、照顾他们。 我代表你们所有人,以色列公民,拥抱他们:欢迎那些从地狱出来的人,欢迎那些回家的人。 《诗篇》的诗人写道:“她把我带出了我的精神框架。” 我们把他们带出了框架——从黑暗到光明,从奴役到救赎。 就在一周前,这似乎是不可想象的,完全是想象出来的。 今天,他们已经来到这里,带着亲人的爱和人民的爱。 他们的回归是多么幸福,对于那些被残酷杀害的人和那些尚未回归的人来说,又是多么痛苦。 在做出决定之前的几天里,我经历了很多挣扎。 我问自己如何与谋杀、强奸、肢解和焚烧人类妇女、儿童和婴儿的魔鬼争论。 对撒旦来说,人的生命毫无价值。 但与此同时,我很清楚,我们可以创造一种方法,将数十名人质从魔鬼手中解救出来。 我不愿意放弃这个选择。 我们在炮火中进行了艰苦的谈判,从晚上到早上,从早到晚。 我经常与拜登总统交谈,我们向调解人施加压力,要求他们改进纲要。 事实上,我们设法对其进行了相当大的改进。 我们发起了一项全球性的努力——摩萨德、谈判小组、辛贝特和以色列国防军,而我与白宫保持着直接的日常联系。 我们的努力取得了成果,我们将释放人数增加了一倍,但任务尚未完成。 本周我去“索罗卡”医院看望了伤员。 在那里我遇到了英雄战士,也遇到了另一位女英雄米娅·雷格夫。 米娅在拉伊被哈马斯党内凶手绑架。 他们向她开枪并击中她的腿。 她经历了身体和精神上的痛苦,但她正在康复。 她很坚强 米娅遇到了她的兄弟伊泰,他也被绑架了,我们设法把他救了出来。 我站在她的床边。 我拥抱了她,我拥抱了她的父亲伊兰和她的弟弟盖伊。 以色列公民们,我的兄弟姐妹们,我能告诉你们什么——我在我眼前看到了一个重生的家庭。 由于我们英勇的士兵施加的巨大军事压力,以及我和我的朋友们领导的不懈的政治努力,我们成功释放了人质。 我和妻子莎拉本周再次会见了一些仍被哈马斯可怕囚禁的被绑架者的父母。 我们拥抱他们,给他们力量,我向他们保证:我们将尽一切努力带他们回家——所有人。 完成遣返所有被绑架者的神圣任务,消灭哈马斯,确保加沙不会再次对以色列构成威胁,确保其中不存在对儿童进行恐怖主义教育、支持恐怖主义、资助恐怖主义的因素,呼吁毁灭以色列——我们继续与所有强权作斗争 这就是我们的战士在休战期间所准备的——彻底战胜哈马斯。 我在战场上遇到了战士,他们告诉我:“总理,坚持到底”,我告诉他们:“坚持到底——毫无疑问。” 今晚我告诉你们,以色列公民,你们有一个可以信任的人。 以色列国防军的男男女女、辛贝特战士、英勇作战的男女警察——他们是最棒的。 他们有伟大的精神,他们有勇气,他们有信仰。 他们以高贵和英雄主义的精神承受着失去战友、阵亡的英雄指挥官以及整个国家的痛苦,直到取得胜利。 战斗仍在继续。 昨天,我指示以色列国防军和战时内阁恢复战斗,并加大力度。在最后一天,我们摧毁了400多个哈马斯恐怖分子目标。我们对汗尤尼斯进行了大规模空袭。我们消灭了恐怖分子和基础设施。拜特拉希亚,加沙。 你们中的许多人上周问我,当我访问加沙地带时,我们的一位英雄士兵问我:“休战结束后你会恢复战争吗?”,我回答他:“毫不含糊 - 是的!”。 现在答案大家都清楚了。 我明确地说:我们将继续战争,直到实现所有目标。 如果不继续进行地面机动,就不可能实现这些目标。 地面机动对于目前取得结果是必要的,而地面机动对于以后取得结果也是必要的。 我对世界各地的朋友们说,你们是我们消灭哈马斯和释放其余人质目标的合作伙伴,因此我也向你们强调:没有其他方法可以实现这些目标,除了获胜,并且除了继续地面机动之外,没有其他方法可以取胜。 以色列国防军和安全部队以坚定的决心、强大的力量并遵守国际法来做到这一点。 即使在北部,我们也不断努力反对真主党对我们采取行动的任何企图。 我们挫败恐怖分子小队,让敌人远离边境,销毁武器。 我们正在继续我们既定的常规政策:北方强力威慑,南方明确决断。 面对针对我们的攻击,我们不会袖手旁观。 我们史诗般的进行了反击。 让我们明确一点——我们致力于恢复南部和北部的安全。 如果真主党犯了错误,发动大规模战争,就会亲手摧毁黎巴嫩。 我们正处于一场艰苦而痛苦的战争之中,但这是一场没有正义的战争。 一场为了我们所有人的家园的战争。 我们都团结在正义的道路上,我们都全力支持我们的力量。 前面还有一场硬仗,但最终我们一定会赢得这场战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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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釣君 2 years ago
或许这就是加沙平民的样子和绝大多数支持哈马斯的模样。 im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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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釣君 2 years ago
两名巴勒斯坦袭击者在早高峰时段在耶路撒冷的一个公共汽车站附近开火。 受害者包括一名在现场宣布死亡的16岁女孩、一名73岁的男子和一名60岁的妇女,他们都在医院被宣布死亡。 此外,至少有八人受伤,据报道两人情况危急。 加沙的停火协议已经破裂。 im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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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釣君 2 years ago
昨天贴了美国宪法的全文,还剩修正案。修正案的数量27条。文本量差不多和原文相同了。这也是最重要的部分。很多宪法中不明确的条款,或者根本没有考虑的都是通过修正案补充、解释。 让我们向这部目前为止最伟大的法律致敬! 修正案 按照宪法第五条,由国会提出并经各州批准的增添和修改美利坚合众国宪法的条款。 第一条修正案〔1791〕 国会不得制定关于下列事项的法律:确立国教或禁止宗`教活动自由;限制言论自由或出版自由;剥夺公民和平集会和向政府请愿申冤的权利。 第二条修正案〔1791〕 纪律严明的民兵是保障自由州的安全所必需的,因此人民持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不得侵犯。 第三条修正案〔1791〕 在和平时期,未经房主同意,士兵不得在民房驻扎;除依法律规定的方式,战时也不允许如此。 第四条修正案〔1791〕 人民的人身、住宅、文件和财产不受无理搜查和扣押的权利,不得侵犯。除依照合理根据,以宣誓或代誓宣言保证,并具体说明搜查地点和扣押的人或物,不得发出搜查和扣押状。 第五条修正案〔1791〕 无论何人,除非根据大陪审团的报告或起诉,不得受判处死罪或其他不名誉罪行之审判,但发生在陆、海军中或发生在战时或出现公共危险时服现役的民兵中的案件,不在此限。 任何人不得因同一罪行为而两次遭受生命或身体的危害;不得在任何刑事案件中被迫自证其罪;不经正当法律程序,不得被剥夺生命、自由或财产。 不给予公平赔偿,私有财产不得充作公用。 第六条修正案〔1791〕 在一切刑事诉讼中,被告享有下列权利: 由犯罪行为发生地的州和地区的公正陪审团予以迅速而公开的审判,该地区应事先已由法律确定; 得知被控告的性质和理由; 同原告证人对质; 以强制程序取得对其有利的证人; 取得律师帮助为其辩护。 第七条修正案〔1791〕 在普通法的诉讼中,其争执价值超过20元,由陪审团审判的权利应受到保护。由陪审团裁决的事实,合众国的任何法院除非按照普通法规则,不得重新审查。 第八条修正案〔1791〕 不得要求过多的保释金,不得处以过重的罚金,不得施加残酷和非常的惩罚。 第九条修正案〔1791〕 本宪法对某些权利的列举,不得被解释为否定或忽视由人民保留的其他权利。 第十条修正案〔1804〕 本宪法未授予合众国、也未禁止各州行使的权力,保留给各州行使,或保留给人民行使之。 第十一条修正案〔1798〕[1794年3月4日提出,1795年2月7日批准] 合众国的司法权,不得被解释为可以扩展到受理由他州公民或任何外国公民或臣民对合众国一州提出的或起诉的任何普通法或衡平法的诉讼。 第十二条修正案〔1791〕[1803年12月9日提出,1804年7月27日批准] 选举人在各自州内集会,投票选举总统和副总统,其中必须至少有一人不是选举人所属州的居民。选举人须在选票上写明被选为总统之人的姓名,并在另一选票上写明被选为副总统之人的姓名。选举人须将所有被选为总统之人和所有被选为副总统之人分别开列名单,写明每人所得票数,并在该名单上签名作证,然后封印送合众国政府所在地,呈参议院议长。 参议院议长在参议院和众议院全体议员面前开拆所有证明书,然后计算票数。获得总统选票最多的人,如所得票数超过所选派选举人总数的半数,即为总统。如无人获得这种过半数票,众议院应立即从被选为总统之人名单中得票最多的但不超过3人中间,投票选举总统。但选举总统时,以州为单位计票,每州全体代表有一票表决权。2/3的州各有一名或多名众议员出席,即构成选举总统的法定人数,决选总统需要所有州的过半数票。〔当选举总统的权力转移到众议院时,如该院在次年3月4日前尚未选出总统,则由副总统代理总统,如同总统死亡或宪法规定的其他丧失任职能力的情况一样。〕 得副总统选票最多者,如所得票数超过所选派选举人总数的半数,即为副总统,如无人得票超过半数,参议院应从名单上得票最多的两人中选举副总统。选举副总统的法定人数由参议员总数的2/3构成,选出副总统需要参议员总数的过半数票。但依宪法无资格担任总统的人,也无资格担任合众国副总统。 第十三条修正案〔1865〕[1865年1月31日提出,1865年12月6日批准] 第一款 在合众国境内或受合众国管辖的任何地方,奴隶制和强迫劳役都不得存在,但作为对依法判罪者犯罪之惩罚,不在此限。 第二款 国会有权以适当立法实施本条。 第十四条修正案〔1868〕[1866年6月13日提出,1868年7月9日批准] 第一款 凡在合众国出生或归化合众国并受其管辖的人,均为合众国的和其居住州的公民。任何一州,都不得制定或实施限制合众国公民的特权或豁免权的任何法律;不经正当法律程序,不得剥夺任何人的生命、自由或财产;对于在其管辖下的任何人,亦不得拒绝给予平等法律保护。 第二款 众议员的名额应按各州人口比例进行分配,每州人口统计包括该州除未纳税的印第安人之外的全部人口。但在选举合众国总统和副总统选举人、国会议员、州行政和司法官员或州议会议员的任何选举中,一州的年满21岁并且是合众国公民的任何男性居民,如其上述选举权被剥夺或受到任何方式的限制(因参加叛乱或其他犯罪而被剥夺者除外),则该州代表权的基础,应按以上男性公民的人数占该州年满21岁男性公民总人数的比例核减。 第三款 无论何人,凡先前曾以国会议员,或合众国官员,或任何州议会议员,或任何州行政或司法官员的身份宣誓维护合众国宪法,以后颠覆或反叛合众国,或给予合众国敌人帮助或支援,概不得担任国会参议员或众议员或总统和副总统选举人,或担任合众国或任何州属下的任何文职或军职官员。但国会有权以两院各2/3的票数取消此种限制。 第四款 对于法律批准的合众国公共债务,包括因支付平定作乱或反叛的有功人员的年金和奖金而产生的债务,其效力不得有所怀疑。但无论合众国或任何一州,都不得偿付或承担因援助对合众国的作乱或反叛而产生的任何债务或义务,亦不得偿付或承担因丧失或解放任何奴隶而提出的任何赔偿要求;所有这类债务、义务和要求,都应被认为是非法和无效的。 第五款 国会有权以适当立法实施本条规定。 第十五条修正案〔1870〕[1869年2月26日提出,1870年2月3日批准] 第一款 合众国公民的投票权,不得因种族、肤色或曾被强迫服劳役而被合众国或任何一州加以剥夺或限制。 第二款 国会有权以适当立法实施本条。 第十六条修正案〔1913〕[1909年7月12日提出,1913年2月3日批准] 国会有权对任何来源的收入规定和征收所得税,不必在各州按比例分配,也无须考虑任何人口普查或人口统计。 第十七条修正案〔1913〕[1912年5月13日提出,1913年4月8日批准] 〔一〕合众国参议院由每州两名参议员组成,参议员由本州人民选举,任期6年;每名参议员各有一票表决权。每个州的选举人应具备该州州议会人数最多一院选举人所需具备之资格。 〔二〕任何一州在参议院的代表出现缺额时,该州行政当局应发布选举令,以填补此项缺额,但任何一州的议会得授权该州行政长官,在人民依该议会指示举行选举填补缺额以前,任命临时参议员。 〔三〕对本条修正案的解释不得影响在本条修正案作为宪法的一部分生效以前当选的任何参议员的选举或任期。 第十八条修正案〔1919〕[1917年12月18日提出,1919年1月16日批准] 第一款 本条批准一年后,禁止在合众国及其管辖下的一切领土内酿造、出售或运送作为饮料的致醉酒类;禁止此类酒类输入或输出合众国及其管辖下的一切领土。 第二款 国会和各州都有权以适当立法实施本条。 第三款 本条除非在国会将其提交各州之日起七年以内,由各州议会按本宪法规定批准为宪法修正案,不得发生效力。 第十九条修正案〔1920〕[1919年6月4日提出,1920年8月18日批准] 〔一〕合众国公民的选举权,不得因性别而被合众国或任何一州加以剥夺或限制。 〔二〕国会有权以适当立法实施本条。 第二十条修正案〔1933〕 第一款 本条未获批准前,总统和副总统的任期在原定任期届满之年的1月20日正午结束,参议员和众议员的任期在本条未获批准前原定任期届满之年的1月3日正午结束,他们继任人的任期在同时开始。 第二款 国会应每年至少开会一次,除国会以法律另订日期外,此会议在1月3日正午开始。 第三款 如当选总统在规定总统任期开始的时间之前亡故,当选副总统应成为总统。如在规定总统任期开始的时间以前,总统尚未选出,或当选总统不合乎资格,则当选副总统应代理总统直到产生一名合乎资格的总统时为止。在当选总统和当选副总统都不合乎资格时,国会得以法律规定代理总统之人,或宣布选出代理总统的办法。此人应代理总统直到产生一名合乎资格的总统或副总统时为止。 第四款 国会得以法律对以下情况作出规定:在选举总统的权利转移到众议院时,可被该院选为总统的人中有人死亡;在选举副总统的权利转移到参议院时,可被该院选为副总统的人中有人死亡。 第五款 第一款和第二款应在本条批准以后的10月15日生效。 第六款 本条除非在其提交各州之日起7年以内,由3/4州议会批准为宪法修正案,不得发生效力。 第二十一条修正案〔1933〕[1933年2月20日提出,1933年12月5日批准] 第一款 美利坚合众国宪法第十八条修正案现予废除。 第二款 在合众国任何州、准州或属地内,凡违反当地法律为在当地发货或使用而运送或输入致醉酒类,均予以禁止。 第三款 本条除非在国会将其提交各州之日起7年以内,由各州修宪会议依本宪法规定批准为宪法修正案,不得发生效力。 第二十二条修正案〔1951〕[1947年3月24日提出,1951年2月27日批准] 第一款 无论何人,当选担任总统职务不得超过两次;无论何人,在他人当选总统任期内担任总统职务或代理总统两年以上,不得当选担任总统职务一次以上。但本条不适用于在国会提出本条时正在担任总统职务的任何人;也不妨碍在本条生效时正在担任总统职务或代理总统的任何人在一届任期结束前的时间里继续担任总统职务或代理总统。 第二款 本条除非在国会将其提交各州之日起7年以内,由3/4州议会批准为宪法修正案,不得发生效力。 第二十三条修正案〔1961〕[1960年6月16日提出,1961年3月29日批准] 第一款 作为合众国政府所在地的特区,应依国会规定方式选派:一定数目的总统和副总统选举人,其数目等于把特区看作一个州时,它在国会中有权拥有的参议员和众议员人数的总和,但决不得超过人口最少之州的选举人人数。他们是在各州所选派的选举人以外增添的人,但为了选举总统和副总统的目的,应被视为一个州选派的选举人;他们在特区集会,履行第十二条修正案所规定的职责。 第二款 国会有权以适当立法实施本条。 第二十四条修正案〔1964〕[1962年8月27日提出,1964年1月23日批准] 第一款 在总统或副总统,总统或副总统选举人、或国会参议员或众议员的任何预选或其他选举中,合众国公民的选举权不得因未交纳人头税或其他税而被合众国或任何一州加以剥夺或限制。 第二款 国会有权以适当立法实施本条。 第二十五条修正案〔1967〕[1965年7月6日提出,1967年2月10日批准] 第一款 如遇总统被免职、亡故或辞职,副总统应成为总统。 第二款 凡当副总统职位出缺时,总统应提名一名副总统,经国会两院都以过半数票批准后就职。 第三款 凡当总统向参议院临时议长和众议院议长提交书面声明,称他不能够履行其职务的权力和责任,直至他向他们提交一份内容与此相反的声明为止,其权力和责任应由副总统作为代理总统履行。 第四款 凡当副总统和行政各部主官的多数或国会通过法律设立的其他机构成员的多数,向参议院临时议长和众议院议长提交书面声明,称总统不能够履行总统职务的权力和责任时,副总统应立即作为代理总统承担总统职务的权力和责任。此后,当总统向参议院临时议长和众议院议长提交书面声明,称丧失能力的情况不存在时,他应恢复总统职务的权力和责任,除非副总统和行政各部主官的多数或国会通过法律设立的其他机构成员的多数在4天之内向参议院临时议长和众议院议长提交书面声明,称总统不能够履行总统职务的权力和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国会应对此问题作出裁决,如在休会期间,应为此目的在48小时以内集会。如果国会在收到后一书面声明后的21天之内,或者如果国会因适逢休会而按照要求专门为此目的集会以后的21天之内,以两院2/3的票数决定总统不能够履行总统职务的权力和责任,则副总统应继续作为代理总统履行总统职务的权力和责任;否则总统应恢复总统职务的权力和责任。 第二十六条修正案〔1971〕[1971年3月23日提出,1971年7月1日批准] 第一款 年满18岁或18岁以上的合众国公民的选举权,不得因为年龄而被合众国或任何一州加以剥夺或限制。 第二款 国会有权以适当立法实施本条。 第二十七条修正案 [1989年9月25日提出,1992年5月7日批准] 改变参议员和众议员服务报酬的法律,在众议员选举举行之前不得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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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釣君 2 years ago
據説這是那個小姑姑,我覺得她沒這麽大能量。 im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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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釣君 2 years ago
我估計90%以上的人大概都沒看過美國憲法吧,先貼正文。 ================================================================= 美国宪法及宪法修正案全文   序言   我们美利坚合众国的人民,为了组织一个更完善的联邦,树立正义,保障国内的安宁,建立共同的国防,增进全民福利和确保我们自己及我们后代能安享自由带来的幸福,乃为美利坚合众国制定和确立这一部宪法。   第一条   第一款 本宪法所规定的立法权,全属合众国的国会,国会由一个参议院和一个众议院组成。   第二款 众议院应由各州人民每两年选举一次之议员组成,各州选举人应具有该州州议会中人数最多之一院的选举人所需之资格。凡年龄未满二十五岁,或取得合众国公民资格未满七年,或於某州当选而并非该州居民者,均不得任众议员。众议员人数及直接税税额,应按联邦所辖各州的人口数目比例分配,此项人口数目的计算法,应在全体自由人民-(包括订有契约的短期仆役,但不包括末被课税的印第安人)-数目之外,再加上所有其他人口之五分之三。实际人口调查,应於合众国国会第一次会议後三年内举行,并於其後每十年举行一次,其调查方法另以法律规定之。众议员的数目,不得超过每三万人口有众议员一人,但每州至少应有众议员一人;在举行人囗调查以前,各州得按照下列数目选举众议员 : 新罕布什尔三人、麻萨诸塞八人、罗德岛及普罗维登斯垦殖区一人、康涅狄格五人、纽约州六人.新泽西四人、宾夕法尼亚八人、特拉华一人、马里兰六人、弗吉尼亚十人、北卡罗来纳五人、南卡罗来纳五人、乔治亚三人。任何一州的众议员有缺额时,该州的行政长官应颁选举令,选出众议员以补充缺额。众议院应选举该除议长及其他官员;只有众议院具有提出弹劾案的权力。   第三款 合众国的参议院由每州的州议会选举两名参议员组成之,参议员的任期为六年,每名参议员有一票表决权。参议员於第一次选举後举行会议之时,应当立即尽量均等地分成三组。第一组参议员的任期,到第二年年终时届满,第二组到第四年年终时届满,第三组到第六年年终时届满,俾使每两年有三分之一的参议员改选 ; 如果在某州州议会休会期间,有参议员因辞职或其它原因出缺,该州的行政长官得任命临时参议员,等到州议会下次集会时,再予选举补缺。凡年龄未满三十岁,或取得合众国公民资格未满九年,或於某州当选而并非该州居民者,均不得任参议员。合众国副总统应为参议院议长,除非在投票票数相等时,议长无投票权。参议院应选举该院的其他官员,在副总统缺席或执行合众国总统职务时,还应选举临时议长。所有弹劾案,只有参议院有权审理。在开庭审理弹劾案时,参议员们均应宣誓或誓愿。如受审者为合众国总统,则应由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担任主席 ; 在末得出席的参议员的三分之二的同意时,任何人不得被判有罪。弹劾案的判决,不得超过免职及取消其担任合众国政府任何有荣誉、有责任或有俸给的职位之资格 ; 但被判处者仍须服从另据法律所作之控诉、审讯、判决及惩罚。   第四款 各州州议会应规定本州参议员及众议员之选举时间、地点及程序 ; 但国会得随时以法律制定或变更此种规定,惟有选举议员的地点不在此例。国会应至少每年集会一次,开会日期应为十二月的第一个星期一,除非他们通过法律来指定另一个日期。   第五款 参众两院应各自审查本院的选举、选举结果报告和本院议员的资格,每院议员过半数即构成可以议事的法定人数 ; 不足法定人数时,可以一天推一天地延期开会,并有权依照各该议院所规定的程序和罚则,强迫缺席的议员出席。参众两院得各自规定本院的议事规则,处罚本院扰乱秩序的议员,并且得以三分之二的同意,开除本院的议员。参众两院应各自保存一份议事记录,并经常公布,惟各该院认为应保守秘密之部分除外 ; 两院议员对於每一问题之赞成或反对,如有五分之一出席议员请求,则应记载於议事记录内。在国会开会期间,任一议院未得别院同意,不得休会三日以上,亦不得迁往非两院开会的其他地点。   第六款 参议员与众议员得因其服务而获报酬,报酬的多寡由法律定之,并由合众国国库支付。两院议员除犯叛国罪、重罪以及扰乱治安罪外,在出席各该院会议及往返各该院途中,有不受逮捕之特权 ; 两院议员在议院内所发表之演说及辩论,在其它场合不受质询。参议员或众议员不得在其当选任期内担任合众国政府任何新添设的职位,或在其任期内支取因新职位而增添的俸给 ; 在合众国政府供职的人,不得在其任职期间担任国会议员。   第七款 有关徵税的所有法案应在众议院中提出 ; 但参议院得以处理其它法案的方式,以修正案提出建议或表示同意。经众议院和参议院通过的法案,在正式成为法律之前,须呈送合众国总统 ; 总统如批准,便须签署,如不批准,即应连同他的异议把它退还给原来提出该案的议院,该议院应将异议详细记入议事记录,然後进行复议。倘若在复议之後,该议院议员的三分之二仍然同意通过该法案,该院即应将该法案连同异议书送交另一院,由其同样予以复议,若此另一院亦以三分之二的多数通过,该法案即成为法律。但遇有这样的情形时,两院的表决均应以赞同或反对来定,而赞同和反对该法案的议员的姓名,均应由两院分别记载於各该院的议事记录之内 。 如总统接到法案後十日之内 (星期日除外) ,不将之退还,该法案即等於曾由总统签署一样,成为法律¨准有当国会休会因而无法将该法案退还时,该法案才不得成为法律。 任何命令、决议或表决 (有关休会问题者除外) ,凡须由参议院及众议院予以同意者,均应呈送合众国总统 ; 经其此准之後,方始生效,如总统不予批准,则参众两院可依照对於通过法案所规定的各种规则和限制,各以三分之二的多数,再行通过。   第八款 国会有权规定并徵收税金、捐税、关税和其它赋税,用以偿付国债并为合众国的共同防御和全民福利提供经费; 但是各种捐税、关税和其它赋税,在合众国内应划一徵收 ;以合众国的信用举债 ;管理与外国的、州与州间的,以及对印第安部落的贸易; 制定在合众国内一致适用的归化条例,和有关破产的一致适用的法律 ;铸造货币,调议其价值,并厘定外币价值,以及制定度量衡的标准; 制定对伪造合众国证券和货币的惩罚条例 ;设立邮政局及延造驿路; 为促进科学和实用技艺的进步,对作家和发明家的著作和发明,在一定期限内给予专利权的保障 ; 设置最高法院以下的各级法院; 界定并惩罚海盗罪、在公海所犯的重罪和违背国际公法的罪行;宣战,对民用船苹颁发捕押敌船及采取报复行动的特许证,制定在陆地和海面虏获战利晶的规则; 募集和维持陆军,但每次拨充该项费用的款项,其有效期不得超过两年; 配备和保持海军;制定有开管理和控制陆海***的各种条例; 制定召集民兵的条例,以便执行联邦法律,镇压叛乱和击退侵略; 规定民兵的组织、装备和训练,以及民兵为合众国服务时的管理办法,但各州保留其军官任命权,和依照国会规定的条例训练其民团的权力; 对於由某州让与而由国会承受,用以充当合众国政府所在地的地区 (不逾十哩见方) ,握有对其一切事务的全部立法权 ; 对於经州议会同意,向州政府购得,用以建筑要塞、弹药库、兵工厂、船坞和其它必要建筑物的地方,也握有同样的权力 ; -并且为了行使上述各项权力,以及行使本宪法赋予合众国政府或其各部门或其官员的种种权力,制定一切必要的和适当的法律。   第九款 对於现有任何一州所认为的应准其移民或入境的人,在一八O八年以前,国会不得加以禁止,但可以对入境者课税,惟以每人不超过十美元为限。不得中止人身保护令所保障的特权,惟在叛乱或受到侵犯的情况下,出於公共安全的必要时不在此限。不得通过任何褫夺公权的法案或者追溯既往的法律。除非按本宪法所规定的人口调查或统计之比例,不得徵收任何人口税或其它直接税。对各州输出之货物,不得课税。任何有关商务或纳税的条例,均不得赋予某一州的港口以优惠待遇; 亦不得强迫任何开往或来自某一州的船苹,驶入或驶出另一州,或向另一州纳税。除了依照法律的规定拨款之外,不得自国库中提出任何款项 ; 一切公款收支的报告和帐目,应经常公布。合众国不得颁发任何贵族爵位: 凡是在合众国政府担任有俸给或有责任之职务者,末经国会许可,不得接受任何国王、王子或外国的任何礼物、薪酬、职务或爵位。   第十款 各州不得缔结任何条约、结盟或组织邦联 ; 不得对民用船苹颁发捕押敌船及采取报复行动之特许证 ; 不得铸造货币 ; 不得发行纸币 ; 不得指定金银币以外的物品作为偿还债务的法定货币 ; 不得通过任何褫夺公权的法案、追溯既往的法律和损害契约义务的法律 ; 也不得颁发任何贵族爵位。未经国会同意,各州不得对进口货物或出口货物徵收任何税款,但为了执行该州的检查法律而有绝对的必要时,不在此限; 任何州对於进出囗货物所徵的税,其净收益应归合众国国库使用 ; 所有这一类的检查法律,国会对之有修正和监督之权。未经国会同意,各州不得徵收船舶吨位税,不得在和平时期保持***和军舰,不得和另外一州或国缔结任何协定或契约,除非实际遭受入侵,或者遇到刻不容缓的危急情形时,不得从事战争。   第二条 第一款 行政权力赋予美利坚合众国总统。总统任期四年,总统和具有同样任期的副总统,应照下列手续选举: 每州应依照该州州议会所规定之手续,指定选举人若干名,其人数应与该州在国会之参议员及众议员之总数相等 ; 但参讥员、众议员及任何在合众国政府担任有责任及有俸给之职务的人,均不得被指定为选举人。各选举人应於其本身所属的州内集会,每人投票选举二人,其中至少应有一人不属本州居民。选举人应开列全体被选人名单,注明每人所得票数; 他们还应签名作证明,并将封印後的名单送至合众国政府所在地交与参议院议长。参议院议长应於参众两院全体议员之前,开拆所有来件,然後计算票数。得票最多者,如其所得票数超过全体选举人的半数,即当选为总统; 如同时不止一人得票过半数,旦又得同等票数,则众议院应立即投票表决,选毕其中一人为总统 ; 如无人得票过半数,则众议院应自得票最多之前五名中用同样方法选举总统。但依此法选举总统时,应以州为单位,每州之代表共有一票 ; 如全国三分之二的州各有一名或多名众议员出席,即构成选举总统的法定人数 ; 当选总统者需获全部州的过半数票。在每次这样的选举中,於总统选出後,其获得选举人所投票数最多者,即为副总统。但如有二人或二人以上得票相等时,则应由参议院投票表决,选学其中一人为副总统。国会得决定各州选出选举人的时期以及他们投票的日子; 投票日期全国一律。只有出生时为合众国公民,或在本宪法实施时已为合众国公民者,可被选为总统 ; 凡年龄未满三十五岁,或居住合众国境内未满十四年者,不得被选为总统。如遇总统被免职,或因死亡、辞职或丧失能力而不能执行其权力及职务时,总统职权应由副总统执行之。国会得以法律规定,在总统及副总统均被免职,或死亡、辞职或丧失能力时,由何人代理总统职务,该人应即遵此视事,至总统能力恢复,或新总统被选出时为止。 总统得因其服务而在规定的时间内接受俸给,在其任期之内,俸金数额不得增加或减低,他亦不得在此任期内,自合众国政府和任何州政府接爱其它报酬。 在他就职之前,他应宣誓或誓愿如下: 「我郑重宣誓(或 矢言) 我必忠诚地执行合众国总统的职务,并尽我最大的能力,维持、保护和捍卫合众国宪法。   第二款 总统为合众国陆海军的总司令,并在各州民团奉召为合众国执行任务的担任统帅 ; 他可以要求每个行政部门的主管官员提出有关他们职务的任何事件的书面意见,除了弹劫案之外,他有权对於违犯合众国法律者颁赐缓刑和特赦。总统有权缔订条约,但须争取参议院的意见和同意,并须出席的参议员中三分之二的人赞成; 他有权提名,并於取得参议院的意见和同意後,任命大使、公使及领事、最高法院的法官,以及一切其他在本宪法中未经明定、但以後将依法律的规定而设置之合众国官员; 国会可以制定法律,酌情把这些较低级官员的任命权,授予总统本人,授予法院,或授予各行政部门的首长。在参议院休会期间,如遇有职位出缺,总统有权任命官员补充缺额,任期於参议院下届会议结束时终结。   第三款 总统应经常向国会报告联邦的情况,并向国会提出他认为必要和适当的措施,供其考虑 ; 在特殊情况下,他得召集两院或其中一院开会,并得於两院对於休会时间意见不一致时,命令两院休会到他认为适当的时期为止 ; 他应接见大使和公使; 他应注意使法律切实执行,并任命所有合众国的军官。   第四款 合众国总统、副总统及其他所有文官,因叛国、贿赂或其它重罪和轻罪,被弹劾而判罪者,均应免职。   第三条   第一款 合众国的司法权属於一个最高法院以及由国会随时下令设立的低级法院。最高法院和低级法院的法官,如果尽忠职守,应继续任职,并按期接受俸给作为其服务之报酬,在其继续任职期间,该项俸给不得削减。   第二款 司法权适用的范围,应包括在本宪法、合众国法律、和合众国已订的及将订的条约之下发生的一切涉及普通法及衡平法的案件; 一切有关大使、公使及领事的案件 ; 一切有关海上裁判权及海事裁判权的案件 ; 合众国为当事一方的诉讼; 州与州之间的诉讼,州与另一州的公民之间的诉讼,一州公民与另一州公民之间的诉讼,同州公民之间为不同之州所让与之土地而争执的诉讼,以及一州或其公民与外国政府、公民或其属民之间的诉讼。在一切有关大使、公使、领事以及州为当事一方的案件中,最高法院有最初审理权。 在上述所有其它案件中,最高法院有关於法律和事实的受理上诉权,但由国会规定为例外及另有处理条例者,不在此限。对一切罪行的审判,除了弹劫案以外,均应由陪审团裁定,并且该审判应在罪案发生的州内举行; 但如罪案发生地点并不在任何一州之内,该项审判应在国会按法律指定之地点或几个地点学行。   第三款 只有对合众国发动战争,或投向它的敌人,予敌人以协助及方便者,方构成叛国罪。无论何人,如非经由两个证人证明他的公然的叛国行为,或经由本人在公开法庭认罪者,均不得被判叛国罪。国会有权宣布对於叛国罪的惩处,但因叛国罪而被褫夺公权者,其後人之继承权不受影响,叛国者之财产亦只能在其本人生存期间被没收。   第四条   第一款 各州对其它各州的公共法案、记录、和司法程序,应给予完全的信赖和尊重。国会得制定一般法律,用以规定这种法案、记录、和司法程序如何证明以及具有何等效力。   第二款 每州公民应享受各州公民所有之一切特权及豁免。凡在任何一州被控犯有叛国罪、重罪或其它罪行者,逃出法外而在另一州被缉获时,该州应即依照该罪犯所逃出之州的行政当局之请求,将该罪犯交出,以便移交至该犯罪案件有管辖权之州。凡根据一州之法律应在该州服役或服劳役者,逃往另一州时,不得因另一州之任何法律或条例,解除其服役或劳役,而应依照有权要求该项服役或劳役之当事一方的要求,把人交出。   第三款 国会得准许新州加入联邦 ; 如无有关各州之州议会及国会之同意,不得於任何州之管辖区域内建立新州 ; 亦不得合并两州或数州、或数州之一部分而成立新州。国会有权处置合众国之属地及其它产业,并制定有关这些属地及产业的一切必要的法规和章则; 本宪法中任何条文,不得作有损於合众国或任何一州之权利的解释。   第四款 合众国保证联邦中的每一州皆为共和政体,保障它们不受外来的侵略 ;并且根据各州州议会或行政部门 (当州议会不能召集时) 的请求,平定其内部的暴乱。   第五条 举凡两院议员各以三分之二的多数认为必要时,国会应提出对本宪法的修正案 ; 或者,当现有诸州三分之二的州议会提出请求时,国会应召集修宪大会,以上两种修正案,如经诸州四分之三的州议会或四分之三的州修宪大会批准时,即成为本宪法之一部分而发生全部效力,至於采用那一种批准方式,则由国会议决; 但一八○八年以前可能制定之修正案,在任何情形下,不得影响本宪法第一条第九款之第一、第四两项; 任何一州,没有它的同意,不得被剥夺它在参议院中的平等投票权。   第六条 合众国政府於本宪法被批准之前所积欠之债务及所签订之条约,於本宪法通过後,具有和在邦联政府时同等的效力。本宪法及依本宪法所制定之合众国法律; 以及合众国已经缔结及将要缔结的一切条约,皆为全国之最高法律 ; 每个州的法官都应受其约束,任何一州宪法或法律中的任何内容与之抵触时,均不得有违这一规定。前述之参议员及众议员,各州州议会议员,合众国政府及各州政府之一切行政及司法官员,均应宣誓或誓愿拥护本宪法; 但合众国政府之任何职位或公职,皆不得以任何***标准作为任职的必要条件。   第七条 本宪法经过九个州的制宪大会批准後,即在批准本宪法的各州之间开始生效 。 本宪法于公元1787年,即美利坚合众国独立后第12年的9月17日,经出席制宪会议的各州在会上一致同意后制定。我们谨在此签名作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