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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w-time-preference #anarcho-capitalism #libertarianism #bitcoin #moner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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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svjszwk 5 days ago
你询问的《为什么我们甘愿放弃自由?》,实际上是对比利时根特大学教授马蒂亚斯·戴斯梅(Matthias Duytschaever)同名力作的介绍,该书深度探讨了极权主义兴起的心理根源。 这本书的核心在于剖析一个看似矛盾的现象:在民主制度下,人们为何会通过手中的选票,主动催生出极权和独裁?这与著名心理学家艾里希·弗洛姆(Erich Fromm)的经典著作《逃避自由》(Escape from Freedom)所探讨的主题高度契合,两者都揭示了人类在面对自由时的复杂心理。 结合这本书的观点以及相关思想背景,我为你整理了以下核心内容: 1. 核心观点:极权基于人性,自由需要代价 作者马蒂亚斯·戴斯梅在书中指出,极权主义并非遥不可及,它离我们很近,甚至根植于人性之中。 * 集体催眠与道德沦丧: 极权主义像一种“集体催眠”,它会摧毁人的道德意识,抹杀批判性思考。人们为了融入集体或追随某种“崇高”的理想,甘愿为自己绑上枷锁。 * 意识形态的操控: 极权运动的核心是强大的意识形态。它为群众构建了一个看似合理的世界观,并赋予行动正当性。当真假难辨、错假信息泛滥时,虚构的谎言跨越了道德底线,人们便在不知不觉中放弃了独立思考。 2. 为什么我们“甘愿”放弃? 书中探讨了人们为何会心甘情愿地放弃自由,这背后主要有几个心理机制: * 对“虚构谎言”的屈服: 在信息爆炸的时代,人们往往难以辨别真相。当“虚构但说得通的谎言”反复被灌输时,许多人不会察觉不对劲,反而将其奉为真理。 * 为了“崇高理想”牺牲自我: 受意识形态驱动的人群,往往认为自己在为一个宏大的历史使命服务。在这种狂热下,他们不仅接受奴化,甚至随时准备牺牲个人自由,为所谓的“美好未来”献身。 3. 关联思想:弗洛姆的《逃避自由》 虽然你提到的书名是戴斯梅教授的作品,但在探讨这一议题时,无法绕开弗洛姆的经典理论。弗洛姆认为,现代人面临的困境是“自由与孤独的两难”: * 自由带来的重负: 现代人虽然摆脱了封建束缚,获得了独立,但也陷入了孤立、焦虑和无力感中。 * 逃避机制: 为了摆脱这种孤独和焦虑,人们倾向于“逃避自由”。最常见的表现就是寻找一个新的权威(受虐-施虐冲动)来依赖,或者盲目从众。 * 两种自由: * 消极自由: 摆脱束缚,但可能陷入空虚。 * 积极自由: 通过自发的爱和创造性劳动,实现自我与他人的联结。弗洛姆主张通过这种“积极自由”来对抗极权主义的诱惑。 💡 总结 《为什么我们甘愿放弃自由?》这本书警示我们:自由并非理所当然,它需要持续的警惕和维护。 * 清醒的代价: 我们生活在一个充满不确定性的时代,拥有自由意味着要独自承担选择的后果和风险。 * 保持清醒: 面对汹涌的舆论和意识形态,学会在人群中保持清醒,保留批判性思考的能力,是避免陷入“集体催眠”的唯一途径。正如书中所言,只要多增加一个清醒的人,人性的冬日终将退去。 im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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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svjszwk 5 days ago
“平庸的努力不如正确的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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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svjszwk 5 days ago
#### 反思爱泼斯坦案: 为什么人们没有摆脱糟糕的精英阶层 2026年2月3日   康纳·奥基夫 特朗普不情愿签署的法案截止日期过去六周后,美国司法部于周五公布了与已故性犯罪者杰弗里·爱泼斯坦相关的300多万份文件。周末期间,记者和调查人员开始仔细梳理这些文件,引发了大量网络讨论。 由于公布的信息量极为庞大,早期曝光的内容主要集中在文件中易于检索的知名人士和组织上。许多声称与爱泼斯坦几乎没有或毫无关联的公众人物,被揭露与其联系比公开宣称的更为密切。文件还披露了爱泼斯坦与多个情报机构的接触及参与情况,新增的照片则进一步揭示了那些已知与爱泼斯坦关系密切的人物——往最好了说——与这位所谓金融家的活动是多么令人毛骨悚然、怪异反常。 值得注意的是,这些文件中已发现的大部分内容,进一步凸显了爱泼斯坦及其同伙的令人作呕、堕落不堪与彻头彻尾的邪恶——而更糟糕的是,所谓的司法系统显然毫无兴趣假装为受害者伸张正义,也无意让爱泼斯坦的支持者和合作者承担后果。随着研究人员和记者不再局限于早期易于检索的知名人士,转而深入挖掘数百万份其他文件中可能隐藏的内容,这种情况几乎肯定会持续下去。 但这些曝光已然加剧了公众原本就对全球精英阶层的普遍失望与愤怒——这种情绪在爱泼斯坦事件曝光前就已存在,且涵盖的范围远超这个虽影响广泛但仍有限的事件本身。 尤其是自大衰退以来,大多数国家的公众逐渐形成共识:掌权者非但没有解决问题,反而让问题愈发严重,且许多人为了自身利益不惜犯下公然的恶行。这股反建制浪潮的早期表现包括“占领运动”初期的抗议、英国脱欧公投以及特朗普的首次当选。即便全球建制派进行了反击,这种愤怒依然持续存在,且在许多方面因各国政府对疫情的应对而愈演愈烈——最终导致此后多年全球选举中持续存在所谓的“反现任”倾向。 但这引出了一个重要问题:既然如今说精英阶层糟糕透顶已毫无争议,我们为何仍然摆脱不了他们? 早在当前这股反建制浪潮兴起之前,许多杰出思想家就一直在思考这个问题。最早真正试图理解社会内部权力运作与演变规律的,是所谓的意大利精英理论家。 精英理论 加埃塔诺·莫斯卡是这一传统的先驱,他在1896年出版的《统治阶级》一书中,试图提出一种理论,解释为何每个社会——即便那些被视为民主共和国的社会——最终都会由少数人统治。此外,他观察到,统治阶级维持权力并非仅依靠赤裸裸的武力,还包括正当化神话、民族主义、宗教、对外国敌人的恐惧等手段。 经济学家维尔弗雷多·帕累托在莫斯卡的研究基础上进一步发展。他认同精英阶层始终存在,但认为掌权的具体精英群体会随时间变化。他指出,社会往往在两类精英之间循环:一类是通过说服与欺骗统治的狡猾、善于操纵的精英(他称之为“狐狸”),另一类是通过赤裸裸武力统治的更具支配欲的精英(他称之为“狮子”)。帕累托还认为,精英阶层推行的大多数意识形态,都是为其地位辩护的合理化说辞,而非真正试图为整个社会创造更美好世界的尝试。 社会学家罗伯特·米歇尔斯在此基础上更进一步,他认为莫斯卡和帕累托所阐述的社会层面的精英与非精英分化,实际上存在于所有组织中——甚至包括地方民主议事会、社会党等名义上主张平等的组织。这一观点如今被称为“寡头统治铁律”。 即便是基于平等原则建立的组织,若要正常运转,仍需一部分人担任管理者。但对规则和程序的掌控,让管理者比普通成员拥有一定的权力和优势。通常,普通成员对此并无异议,因为人们通常不愿为自己参与的每个组织承担所有决策制定或监督工作。但即便有人愿意,从结构上讲,每个成员也无法实时审议或监督所有领导决策——大多数人缺乏必要的时间、专业知识或兴趣。 因此,总的来说,意大利精英理论家帮助我们理解:精英阶层的存在并非现代社会的反常现象,而是超越民族国家等政治实体、影响有组织社会各个层面的社会合作的必然副产品。 然而,正如上述三位思想家各自所阐释的,精英阶层的存在不可避免,并不意味着任何特定精英群体的地位都能得到保障。正如莫斯卡所指出的,尤其是对于政治领导人而言,正当化神话是维持权力的重要因素。 换句话说,公众对精英权威的主动或被动接受,对其权力至关重要。早在意大利精英学派出现数百年前,艾蒂安·德·拉博埃西就在其著作《服从的政治》中深入探讨了这一概念。但这种接受并非自然形成。任何希望获得并维持政治权力的潜在统治阶级,都需要向公众进行宣传——正如沃尔特·李普曼所定义的,“公众”是社会中关注时事并能通过支持或反对相关参与者来影响时事的群体。 关于精英阶层如何运用宣传,已有大量论述。李普曼本人及其同代人爱德华·伯内斯是探讨这一主题的良好起点。但精英宣传工作中一个常被忽视的部分,是对宣传及任何潜在反宣传所发生的信息空间的实际控制。正如马丁·古里在《公众的反抗》一书中所阐述的,人类历史上每一次重大信息技术进步——从字母表的采用到印刷机的发明——都导致了新统治精英的更迭。关键在于,新技术打破了先前精英对信息空间的垄断。 当然,这也涉及到决定哪些精英掌权的另一个因素,即社会的技术和结构设置。信息技术只是其中一部分。另一位运用这一观点解释当前全球精英崛起的思想家是詹姆斯·伯纳姆。 “管理革命” 前共产主义者伯纳姆认为,尽管他和其他马克思主义者在二十世纪初正确地预见到世界即将发生革命,但他们对革命的性质判断有误。世界经历的并非工人阶级反对资产阶级的革命,而是他所谓的“管理革命”。 简而言之,伯纳姆认为,随着时间的推移,所有权会让位于控制权。在日益工业化的社会中,对原材料、生产资料和政府事务的控制权,集中在构成各类组织(从企业到政府)官僚机构的技术和行政管理者手中——伯纳姆称之为“管理阶级”。 萨姆·弗朗西斯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扩展了伯纳姆的论点,他认为,当这一管理阶级成为实际的统治精英后,会自我正当化。当符合自身利益时,它会违背民意行事和治理。此外,官僚精英通过文凭、程序和合规体系来调节权力,这些体系成为精英保护和扩大自身权力的制度性瓶颈。 事实上,历史充分支持伯纳姆和弗朗西斯的理论。正如默里·罗斯巴德在《美国的官僚机构与公务员制度》一文中所详尽阐述的,美国联邦政府从十九世纪末开始发生了明显转变。宪法批准后的大约一百年里,政治权力主要集中在民选官员手中。然而,尤其是在《彭德尔顿法案》签署后,权力开始向非民选官僚转移。在接下来的一个世纪里,联邦官僚机构的利益从推动政客和选民的意识形态,转变为保护自身利益——与此同时,其规模从数千名常设雇员扩张到超过300万人。 这最终形成了我们当前的政府体系:无论一项潜在政策多么受欢迎,只要它违背华盛顿常设官僚机构的利益,就会被认定为政治上不可行而遭否决;但如果一项政策或干预措施对官僚机构有利,政府就会全力以赴促成,即便它不受公众欢迎。 而且,正如伯纳姆所预测并被后人观察到的,这种权力向管理阶级的集中也发生在政府之外。例如,看看企业中的人力资源部门拥有多大权力,看看一群独特的管理者实际上如何运营大学,甚至看看大多数大公司是由一步步晋升的管理者领导,而非过去主导私营部门的勇敢企业家。我们整个教育体系的结构,也是为了培养未来的精英从事官僚管理工作,而非培养创造性解决问题的能力或创业精神。 核心问题:国家 这些思想家的所有见解,都有助于我们理解这个国家乃至所有国家当前精英阶层的形成方式与原因。但它们仍未真正解释,为何我们似乎无法摆脱这个糟糕透顶、大肆掠夺、明显自私自利的精英阶层。 在此,默里·罗斯巴德的研究再次提供了答案。简而言之,问题在于国家。 正如罗斯巴德及其他同传统思想家所阐述的,现代国家是一种独特的政治治理形式,统治精英试图在特定领土范围内维持对暴力使用的垄断。与大约400年前之前历史上大多数社会不同,权力并非在不同的精英社会阶层之间分散和平衡,而是集中在一个至高无上的实体中——我们被教导将其视为独立于并凌驾于社会其他部分之上的存在。 人们容易认为现代国家的权力来自其使用主动暴力的能力,但更有益且精确的看法是,国家的本质是“暴力的缺失”。毕竟,罪犯也会使用主动暴力,而人们普遍认为我们有正当理由暴力反抗这种侵略。但国家的独特之处在于,我们都应该相信,对于这一特定群体,我们没有正当理由反抗他们的主动暴力或威胁。换句话说,国家的权力并非真正来自其使用暴力的能力,而是来自缺乏反抗。它是社会中唯一一个无论对你做什么,你都必须服从的群体。 也就是说,国家是一种集体虚构,实际上使社会中的政治精英无需与其他潜在精英或社会阶层竞争——这些群体或许能比当前精英更好地提供国家所声称的各项服务。而且,正如罗斯巴德所详细描述的,执掌美国联邦政府的精英们乐于与政府之外的其他管理精英分享这种独特的国家权力——尤其是在本应属于“私营”部门的领域。自进步时代以来,政府就大量干预经济,其目的明确是帮助各个行业顶端的企业维持领先地位。 因此,无论政府内外的当前官僚管理精英,以及他们扶持的那些古怪的建制派政客和乏味的裙带企业高管,表现得多么无能、平庸、自私自利,甚至公然邪恶——在他们声称要服务的人民面前毫不掩饰——我们却依然无法摆脱他们,原因在于我们已被国家主义的妄想深度灌输。 解决方案:自由 这一切的答案——一如既往——是自由。具体而言,是摆脱糟糕、自私自利精英阶层的自由。 在爱泼斯坦文件最新部分公布后,许多人对我们能否做到这一点感到悲观,这是可以理解的。不仅因为它再次证明了我们所谓的几位领导人的堕落,还因为它暴露了精英阶层对严肃调查其同类潜在罪行的完全漠视。他们实际上是不可触碰的。 但尽管短期内改变的可能性似乎极小,但从更长远来看,我们有理由保持乐观。正如古里在《公众的反抗》中所阐述的,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全球精英阶层已经失去了对信息空间的垄断。此外,人工智能正有望实现管理阶级所从事的行政、文书和官僚工作的自动化——正是这些工作定义了管理阶级,并使其职位成为必要。换句话说,帮助当前精英掌权的结构性动力,正处于转变和逆转的早期阶段。 这并非意味着当前精英阶层必然会在未来几年失去地位,也不意味着我们可以坐视不理,让技术为我们解决问题。只是说,实际系统性变革的可能性——社会向积极方向真正转变的可能性——可以说达到了数百年来的最高水平。尽管爱泼斯坦文件曝光这类事件令人不安和沮丧,但我们不应因此气馁,而应将其作为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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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svjszwk 6 days ago
政治家是一个反社会人格,他想让你相信没有他,你就无法生存。 —— 哈维尔·米莱 View quoted no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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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svjszwk 6 days ago
btc在60-65k还是能看到支撑的,bnb大概700附近也能看到,eth则看不到这样的支撑,感觉10k都可能受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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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svjszwk 6 days ago
3.5.0的nostrmo不会设置,大部分帖子看不到了🤣,有在用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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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svjszwk 6 days ago
这波金银的趋势很强,开板的位置如果合适,考虑入一点。墙内的投资渠道太窄,门槛太高。 View quoted no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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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svjszwk 6 days ago
没人比它们更能哄抬物价 im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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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svjszwk 6 days ago
#### 自决、帝国主义与分离主义 Ryan McMaken 本文改编自2024年8月3日在阿拉巴马州奥本举行的米塞斯大学2024年会议上发表的演讲,完整标题为《自决、帝国主义与分离主义:同一枚硬币的三面》。可以说我略微滥用了这个比喻,但我们也可以认为,自决、分离主义以及自决的对立面帝国主义,是审视同一对象的三种方式。 在所谓的“古典”自由主义传统中,对自决权的捍卫有着深厚根基,因此我们不妨从深谙自由主义的路德维希·冯·米塞斯谈起。 在1927年出版的《自由主义》一书中,米塞斯对支持自决权持严格且宽泛的态度。具体而言,他指出,尊重自决权要求国家允许新的政治实体通过分离主义实现独立。他写道: “因此,关于国家成员资格的自决权意味着:当某一特定领土(无论是单个村庄、整个地区,还是一系列相邻地区)的居民通过自由举行的公民投票表明,他们不再希望继续隶属于当前所在的国家时……他们的意愿应得到尊重和满足。” 换句话说,分离主义是在现实政治中表达和维护自决权的手段或工具,这两个概念密不可分。 源于美国革命 尽管“自决”这一术语尚未出现,但自决的理念在18世纪70年代殖民地脱离大英帝国时,就已成为美国革命者的核心驱动力。历史学家戴维·阿米蒂奇称,美国独立战争本质上是现代自决理念在实践和政治层面的起点。虽然自决权的哲学根源常被追溯至伊曼努尔·康德,但现实中分离主义运动的原型却出现在美国独立战争中。阿米蒂奇在谈及杰斐逊的《独立宣言》时写道:“‘一个民族’可能‘有必要’解除与更大政治实体的联系——即合法尝试分离……这一理念在美国革命时期几乎是史无前例的,当时也勉强被接受。” 美国成功主张自决权后,在其独立后的几十年里,欧洲和拉丁美洲也掀起了类似的运动。例如,阿米蒂奇指出,《独立宣言》中关于自决权的表述,在拉丁美洲、欧洲和亚洲追求政治独立的运动中反复出现。 当然,杰斐逊在《独立宣言》中大量借鉴了约翰·洛克的思想,而洛克本人也承认通过分离主义获得的自决权,只是没有杰斐逊那么明确。政治学家李·沃德表示,洛克“发展出了一套高度完善的革命权,类似于补救性的分离权”,这在一定程度上基于“被征服民族的财产权”。例如,洛克认为,奥斯曼帝国境内的希腊人有权分离,以保护自己和财产免受土耳其统治者的压迫——也就是说,希腊人拥有自决权。 但洛克也担心,如果不对主张自决权的主体加以限制,事态可能会走向失控。 洛克提出,只有规模、制度和凝聚力足以组建自身立法机构的群体,才能行使分离权和政治自决权。不过,即便如此,洛克的表述也并非过于僵化。也就是说,在洛克的理论框架下,各类社群都有可能主张独立和自决权。沃德指出,在洛克的思想中,“立法权永远不能回归个人的主张,并不排除一个大社会中的某个社群可以拥有立法权”。而这种立法权正是分离权和自决权的来源。 杰斐逊比洛克的态度更为灵活,他认为美国未来还会出现新的分离主义运动,但他从未过多关注哪些群体会分离、具备何种制度等细节问题。杰斐逊支持相关举措,以减少通过分离主义实现自决权的必要性。 思想传播至欧洲 在欧洲,这一理念在18世纪末至19世纪逐渐传播开来。例如,1794年波兰争取完全脱离普鲁士、奥地利和俄罗斯帝国的斗争中,自决权便是核心主题。波兰分离主义领袖塔德乌什·科希丘什科曾在美国独立战争期间担任大陆军军官,对《独立宣言》相当熟悉。历史学家维克多·卡坦指出,早在“自决”一词成为欧洲通用词汇之前,科希丘什科就已在倡导自决权。 米塞斯精通波兰历史,很可能对此有所了解。而米塞斯更熟悉的,是他出生前一代人在哈布斯堡王朝领土上围绕自决权展开的斗争。其中最主要的是1848年匈牙利试图脱离奥地利帝国的运动,这些冲突在很大程度上都是以自决权为旗号的。 到19世纪70年代,“自决”一词的使用似乎日益普遍——尤其是在德语中。1870年,奥地利帝国议会的捷克议员就使用了该词的德语表述。至少在1862年的法国文献中,也能找到这一术语。值得注意的是,在我们如今阅读的拉尔夫·赖科翻译的英文版米塞斯《自由主义》中,赖科将相关德语词汇译为“自决权”。 通过分离主义实现自决权也得到了法国激进自由主义者古斯塔夫·德·莫利纳里和夏尔·杜诺瓦耶的支持。事实上,莫利纳里首次明确支持近乎彻底的分离主义,提出了所谓的“双重分离权”——公社可以脱离省,省可以脱离中央政府。也就是说,自决权绝不仅限于任何大型公认的政治实体、族群或宗教团体。 这与约40年后米塞斯的观点不谋而合:通过公民投票表达和保障的自决权,甚至可以延伸到最小的政治实体。 默里·罗斯巴德是米塞斯和莫利纳里的追随者,他对通过分离主义实现自决权的态度自然也极为灵活。罗斯巴德在1969年写道: “分离主义是自由主义哲学的关键组成部分:每个州应允许脱离国家,每个州以下的行政区应允许脱离州,每个社区应允许脱离城市,从逻辑上讲,每个个人或群体也应允许脱离社区。” 不应将这种分离主义和自决权观点,与其他一些分离主义者提出的有限或扭曲的“自决权”观点混淆。 例如,1848年的匈牙利民族主义者希望自己在奥地利帝国内享有自决权,却拒绝给予克罗地亚人和斯洛文尼亚人等其他族群同样的权利。 另一个例子是19世纪的美国分离主义者,他们否认普遍的自决权。例如,约翰·C·卡尔霍恩等理论家仅允许州政府拥有分离权,而不允许其他群体享有。罗斯巴德指出,这一立场存在矛盾,且缺乏一套普遍的自决权理论作为支撑。 不用说,这些观点与米塞斯、莫利纳里或罗斯巴德所支持的自决权相去甚远。 到20世纪初,自决权已不再是米塞斯等自由主义者的专属术语。弗拉基米尔·列宁和伍德罗·威尔逊等人也使用了这一术语——尽管其意图远比自由主义者虚伪,他们两人显然都不是杰斐逊式的自由主义者。 列宁将自决权用作对抗他所认为的资本主义帝国主义的工具。伍德罗·威尔逊则将这一术语用于现实政治目的——即为一战后拆分奥地利和德国寻找正当理由。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威尔逊并未给予非德意志人占多数国家中的德意志人社群自决权。 联合国与自决权 奇怪的是,如今许多美国政治评论员——甚至包括一些所谓的自由主义者——试图将现代分离主义和自决权运动定性为某种右翼或反动策略。 这恐怕会让《联合国宪章》的制定者们感到意外,因为该宪章明确将自决权——即通过分离主义实现政治独立的权利——列为其所列举的基本权利之一。 自决权是跨政治光谱的一项公认权利,目前关于自决权的争议仅在于何时、何地可以行使这一权利。 1945年《联合国宪章》通过时,英国和法国等殖民大国不愿对自决权概念做出宽泛解释。温斯顿·丘吉尔多年来一直谴责德国人在欧洲侵犯自决权,却转而坚称这一概念不适用于非洲人。然而,最终许多殖民地还是利用《联合国宪章》中关于自决权的规定,为脱离殖民宗主国找到了正当理由。 对此,许多联合国成员国坚持认为,通过“单方面分离”实现的自决权仅适用于明显的殖民地民众——即肯尼亚和尼日利亚等地的人民。他们认为,“非殖民地”民众不享有同样的分离权和自决权。然而,这种将殖民地分离与非殖民地分离区分开来的依据始终模糊不清,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对于哪些地区或民众属于“殖民地性质”,尚无公认的定义。这一身份的定义有时变得极为随意,其中一个判定标准竟然是殖民地与宗主国是否被咸水水域隔开——仅被淡水水域、沙漠或山脉分隔则不算。这一标准巧妙地剥夺了澳大利亚原住民、北美印第安人和西伯利亚原住民的自决权。此外,联合国成员国还经常坚称,自决权仅能在种族灭绝等严重侵犯人权的情况下,作为“补救性自决权”行使。也就是说,分离主义只能作为极端情况下纠正权利侵犯的手段。 当然,何为“极端情况”从未有过明确界定。对于遭受帝国政府多少虐待后才能行使补救性分离权,各方未能达成共识;对于如何表明公众支持分离,各方也无一致意见;对于殖民征服的定义,同样存在争议。 然而,无可争议的是,通过分离主义实现自决权的权利确实存在,且至少在某些情况下,分离主义是正当的。因此,世界主权国家当前的边界既非神圣不可侵犯,也非永恒不变。 另一方面,不足为奇的是,现状大国往往只是勉强接受自决权,且仅允许那些遭受骇人战争罪的民众行使这一权利。不幸的是,这一立场本质上意味着,只要国家的罪行未达到彻底的种族灭绝、奴隶制及类似程度,政权虐待的受害者就无法获得自决权。 自20世纪40年代以来,国际法中的自决权概念已有所扩展——尽管远未达到米塞斯的解读程度。例如,联合国1970年《关于各国依联合国宪章建立友好关系及合作之国际法原则之宣言》明确将自决权的适用范围扩大到殖民地民众之外。该宣言不出所料地将殖民征服列为分离的正当理由,但仔细阅读相关章节会发现,那些失去“全体人民”支持的国家——无论是否处于殖民关系中——其国家分裂可能被合法化。 此外,该宣言的措辞可能进一步为将分离主义作为纠正“中度”自决权侵犯的手段提供了合法化空间。也就是说,国际法话语日益承认,分离主义的正当性并非只能以战争罪和种族灭绝为依据。 当然,何为“严重不公”仍有待商榷,实现和维护分离的“可接受”手段也存在争议。米塞斯的观点与哲学家艾伦·布坎南所说的分离权“纯粹公民投票理论”一致。布坎南指出,该理论认为“任何在国家某一地区能够构成多数(或在某些观点中为‘相当多数’)支持分离的群体,都享有分离权”。在过去一个世纪里,这一方法确实在许多情况下为分离主义运动赢得了政治支持和合法性。现代例子包括1944年的冰岛、1964年的马耳他、1990年的斯洛文尼亚,1905年挪威脱离瑞典也可归入此类。不过,正如美国独立战争和后苏联时期波罗的海国家的例子所表明的,公民投票并非总是必要的。 限制自决权的适用范围 关于何时可以享有和行使自决权,我们或许可以借用一个关于社会主义的老笑话:“自决权就像社会主义国家的食物——并非人人都能得到。” 为何并非人人都能得到?因为现存的政治实体——即现代世界的国家——并不愿意通过给予分离主义者自决权来削弱自身权力。 因此,我们观察到,尽管罗斯巴德等激进自由主义者认为自决权是一项个人权利,但在现实世界中,个人几乎不可能凭借自身力量要求并获得自决权。地球上的生活现实要求人们采取某种集体行动来保障这些权利。不过,正如艾伦·布坎南所指出的,寻求自决权的分离主义运动往往由群体发起,这并不意味着自决权不能是一项个人权利。 在布坎南看来,约翰·洛克的革命权也属于这一类——它是一项通常由群体行使的个人权利。因此,当杰斐逊写道“一个民族”可以“解除政治联系”时,他并非在说这项权利仅属于社群。布坎南认为,为追求自决权而进行的革命和分离,都应“被理解为受制于某一政治权威的个人,为保护自己免受严重不公待遇而享有的权利”(着重号为原文所加)。 即使在政治领导人在理论上承认自决权存在的世界里,他们也会编造各种理由来阻止自决权的行使。 本质上,几乎所有反对自决权的理由,都可归结为各种形式的家长制、殖民主义和帝国主义。 这一点在19世纪的殖民主义言论中显而易见,在现代中央集权主义言论中也同样如此——后者将某些群体贴上“落后”或“不够开明”的标签,从而剥夺其自决权。 以“人道主义”帝国主义和殖民主义否定自决权 必须牢记,自决权的对立面是帝国征服。正如洛克、杰斐逊、米塞斯等人所指出的,违背个人意愿将其置于某一政治实体之下,本质上就是一种殖民统治。因此,否定自决权及其通过分离主义实现的途径,就是拥护帝国主义和殖民主义。 当然,现代帝国主义者否认这一点,他们自认为是人道主义者,只想通过对他人维持开明专制来保护人权。 所谓的人道主义,仍是帝国主义权力集中化的常见借口,这一点显而易见。 长期以来,防止人权侵犯和传播文明,一直被用作通过殖民主义和帝国主义(即政治集权化)建立国家的借口。这一理念至少可以追溯到西班牙早期在新大陆的殖民活动,最初只是众多理由之一。 然而,随着19世纪自由主义在欧洲兴起,“征服传播文明”这一说法的重要性日益凸显。自由主义者对帝国主义的益处更为怀疑。因此,正如政治学家莱亚·伊皮所指出的:“19世纪末20世纪初,殖民统治的目的被宣称是西方的‘文明使命’,即教育野蛮民族。”其隐含的结论是,欧洲统治者“有必要接管(原住民的)行政管理,代表他们设立新的官员和总督,甚至为他们更换新的统治者——只要能证明这符合他们的利益”。 最后这一附加条件成为晚期殖民统治理由的关键:殖民统治被称为符合原住民自身的利益,因为他们没有能力进行恰当且合法的自治。几个世纪后,英国人采纳了西班牙人的这些观点,到19世纪,我们发现约翰·斯图尔特·穆勒声称,为了“野蛮人”自身的利益,应剥夺他们的自决权。 如今,同样的思想以支持国际和国内人道主义干预的形式存在。正如传统帝国主义者认为殖民地居民过于落后,无法实现开明自治一样,现代反对广泛适用自决权的人认为,中央政府仍必须在全球范围内充当人权的执行者。 古老的帝国主义心态依然盛行:必须以保护人权的名义反对政治独立。 顺便说一句,不足为奇的是,那些广泛支持自决权的老牌激进自由主义者,并没有被这种帝国主义人道主义骗局所蒙蔽。 事实上,许多古典自由主义者——如伟大的理查德·科布登——长期以来一直否认此类政策有任何价值。路德维希·冯·米塞斯在这方面是典型的自由主义者,他在20世纪20年代写道: “历史上没有任何篇章比殖民主义的历史更沾满鲜血。鲜血被无谓、无意义地流淌。繁荣的土地遭到蹂躏;整个民族被摧毁和灭绝。这一切都绝不能被辩解或正当化。欧洲人在非洲和亚洲重要地区的统治是绝对的。这与自由主义和民主的所有原则形成鲜明对比,毫无疑问,我们必须努力废除这种统治。” 同样值得注意的是,米塞斯并没有被帝国主义者正在传播和平与文明的说法所欺骗。米塞斯写道: “有人试图为殖民政策的真正动机进行辩解和粉饰,声称其唯一目的是让原始民族能够分享欧洲文明的福祉。” 现代人道主义干预往往以当地民众遭受屠杀和陷入贫困告终——近几十年来,伊拉克等成为美国人道主义干预受害者的国家便是如此——这提醒我们,否定自决权会导致何种后果。当我们汇总非洲瓜分狂潮、美国西进运动、俄罗斯征服西伯利亚、法国吞并阿尔及利亚以及大英帝国扩张过程中的人力成本时,很难看出这一切都是为了给偏远地区带来文明而“值得”付出的代价。事实上,西方帝国主义在很大程度上引发了对西方的敌意。 以人道主义为借口,加强政权对落后本地人的控制,这种做法在国内也同样适用。如今在美国,我们经常看到人道主义被用作借口,剥夺州政府和地方政府的自决权。我们经常被告知,只有华盛顿的中央政府才有资格通过最高法院,对“正确”的人权解读做出最终裁决。地方解读被认为不可靠,若与宗主国的价值观冲突,则视为无效。(这种逻辑与戴着遮阳帽的老牌英国帝国主义者喋喋不休地谈论“白人的负担”并无二致。)每当有人提出将分离主义作为保障某些群体自决权的手段时,人道主义也会被同样援引。许多反分离主义者告诉我们,自决权是不可容忍的,因为我们有最高法院和白宫在全国所有地区推行“人道主义”和开明统治。那些选择不按照华盛顿精英的裁决进行治理的州议会或市议会,已成为人权的威胁,因此丧失了自治权。 事实上,对分离主义者和分权主义者的自决权的强烈反对依然普遍存在。在评论界人士中,有各种各样的论点声称,权力边缘化的少数群体的自决权是不可取或不道德的。 在这些情况下,中央集权精英坚持认为,分离主义者的自决权不能被容忍,因为其支持者是种族主义者和法西斯野蛮人,不能被信任进行自治。以下是微软全国广播公司(MSNBC)的乔伊·里德的一个代表性观点,她评论了如果不同意她观点的人能够通过所谓的“国家分裂”获得自决权,将会发生什么: “如今,大约一半的非洲裔美国人仍生活在构成南部邦联的11个南方州。因此,如果发生这种国家分裂,他们将被困在一个新国家的种族隔离地狱中,没有医保,公立学校糟糕透顶,几乎没有投票权,身体完全回归被他人支配的状态——只不过这一次,不仅仅是黑人女性,而是所有女性。” 然而,并非只有社会民主党人持有这种观点。一些自由主义者也使用了同样的言论。例如,《理性》杂志的扎克·韦斯米勒写道: “分裂后的美国,加利福尼亚将有更大的自由没收枪支。佛罗里达州的立法者可以无视第一修正案,禁止‘冒犯性’言论。各地警察无需担心侵犯公民的宪法权利。” 在上述社会民主党人和自由主义者的观点中,核心论点本质上是:如果美国任何地区获准脱离华盛顿的控制,那么这个脱离地区将立即开始侵犯人权。我们应该得出的结论是,支持自决权等同于支持奴隶制、禁枪、审查制度和警察国家。按照这种思维方式,人们假定华盛顿特区的政权是人权的可靠捍卫者。至少可以说,后一种说法是一种天真的观点。 左翼人士和自由主义者在自决权的传播会危及哪些人权方面存在分歧,但在这两种情况下,论点本质上都是:如果没有开明中央政府的强制和执行,美国的州政府和地方政府极易走向暴政和管理不善。如果允许独立和地方自治,那边的人们可能会采取我不同意的政策。因此,他们必须服从于一个推行我偏好政策的中央政府。因此,不允许自决。 这种思维方式有其专属名称:帝国主义和殖民主义。事实上,认为潜在的分离主义者必须被迫服从来自中央的更“开明”的政府——为了当地人自身的利益——这是标准的殖民主义宣传。这本质上正是200年前欧洲和美国的帝国主义者所说的话,目的是为其各自政府作为征服者和帝国宗主国的行为辩护。毕竟,生活在被征服殖民地的大多数人,对政府、文化和自然权利都有自己的看法。其中许多观点与伦敦、巴黎、莫斯科和华盛顿特区等首都精英的情感相悖。因此,美国政权将印第安部落视为野蛮人。 为何必须将渴望分离者定义为不适合自治的劣等群体 哲学家乌玛·纳拉扬指出,这些策略是巩固对被视为不适合政治独立的民众的政治权力的核心手段。纳拉扬指出,为了巩固宗主国的统治,有必要利用“关于被征服省份人民负面和劣等地位的刻板印象”,并“将被殖民者塑造成幼稚和劣等的主体……”因此,帝国主义者使用“野蛮人”“未开化者”“落后者”和“父权制者”等词汇来描述被征服的民众,以支持殖民地需要中央政府进行开明统治的说法。 近几十年来,出现了新的术语,包括“不民主”“厌恶女性”“种族主义者”“枪支迷”或“乡下人”。 另一种策略是坚称,被征服民众的任何自治尝试不仅不开明,而且完全不合法。例如,正如伊皮所表明的,帝国国家采用了“合法国家理论”,根据该理论,当地对领土权利的主张“以满足若干内部和外部条件为前提”。也就是说,宗主国坚持认为,除非它满意寻求自决权的民众将建立符合中央政府意愿的政治机构,否则不能允许自决。同样,殖民主义者可能会采用约翰·拉德所说的“道德失格原则”。当内群体——在这种情况下是中央政府的统治阶级——将“他者”或外群体定义为道德劣等者,且其落后方式使其丧失“道德共同体完全成员资格”时,就会采用这一原则。更重要的是,正如埃里克·赖坦所说,那些被视为处于道德共同体之外的人“可能会受到那些绝不可能施加于道德内群体成员的待遇”。 无论措辞如何,反对自决权者的信息都很明确:分离主义者不能被允许和平脱离,因为他们要么不愿意,要么没有能力进行合法或道德的自治。相反,这些分离主义者需要中央政权来确保开明和有序的政府管理。这是古老的帝国主义者长期以来一直使用的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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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svjszwk 1 week ago
当今(社会)演化的趋势是可以改变的,且迄今为止,它们几乎总在变化当中。但它们发生改变,仅仅是因为它们遭到坚决的反对。如果没人鼓起勇气,去攻击其根本的教条,那么希莱尔·贝洛克口中所谓“奴役型国家”占上风的趋势,当然就是不可逆转的。 ―― 米塞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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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svjszwk 1 week ago
市场按照某种趋势运行,就必然是市场中的参与者对经济形势达成了某种共识,这种共识驱动了市场的运动。在这种共识之下,如果突然有重大事件发生,都会加速现有趋势的发展……事件并不会无缘无故地发生,它必然基于已有的趋势……这就是趋势跟踪者很少犯错的原因。就算预判出现错误,趋势跟踪策略中的止损条件也会限制损失头寸。当市场共识逐渐被事件驱动的时候,事件本身就会强化已经存在的危机,并且驱动趋势进一步发展。 —— 迈克尔·卡沃尔《趋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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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svjszwk 1 week ago
#### 帝国主义与反帝国主义 2013年8月21日 托马斯·J·迪洛伦佐 著 --- 数十年来,美国学生所接受的教育是,他们的政府是一个宪政共和国,因此堪称真正的"例外"。课堂上,所谓的"美国例外论"首先与原殖民地居民所反抗的英帝国主义帝国形成对比。随后,学生们会了解到,19世纪末美国与西班牙帝国爆发战争,一战中与旧欧洲的君主制帝国作战,二战中击败了德意日法西斯帝国,而在那之后,美国政府又对苏联帝国发动了新的战争。随着苏联解体,美国再次援引"例外论",以和平之名,用武力在全球推行民主制度。在这整个过程中,美国政府被描绘成无私地为世界人民追求和平与自由的形象。 然而,这种将美国塑造成"永恒自由捍卫者"的标准叙事,纯属谎言。我们必须扪心自问:这个据称是世界上最大的反帝国主义国家,为何会沦为有史以来最大的帝国主义帝国?一个"反帝国主义"的政府,又为何会在全球各地设立数百个军事基地,在各大洲建立"军事指挥中心",甚至包括一个在德国运作的"非洲司令部"? 威廉·格雷厄姆·萨姆纳在其1898年的文章《西班牙对美国的征服》中提出,美国最终已演变为一个与西班牙帝国无异的帝国主义帝国,他的这一观点是否正确?答案是"既对也不对"。萨姆纳关于20世纪初美国政府本质的判断是正确的,但他的时间线有误——美国走向帝国主义的道路,早在数十年前就已开启。 1812年战争点燃了贾斯汀·雷蒙多所说的美国"帝国主义病毒"。这场战争并非防御性战争,而是美国试图征服加拿大的侵略行动。当时的美国战争部长甚至预言,无需派遣士兵,只需几名美国军官现身,就会受到当地民众的欢呼与献花。但实际结果是,英军烧毁了白宫以及华盛顿特区的大部分地区。这场战争还为美国政府提供了借口,得以重建遭人痛恨的美国银行,征收高额税收与关税,并推行企业福利政策。默里·罗斯巴德写道:"我们再也没有真正回到战前那种最小化国家权力的状态。" 1846年的美墨战争,是对墨西哥主权的公然帝国主义侵略,这一行为甚至促使仅任职一届的国会议员亚伯拉罕·林肯公开发言,有力地为分离主义辩护。 1860年,共和党制定了建立一个大陆帝国(乃至更远)的计划,该计划依靠高额关税和国家银行提供资金,并为铁路公司等企业提供大量福利。在1859-1860年的国会会议期间,他们取得的首个立法成果,是将平均关税税率提高了一倍——当时关税收入占联邦税收总额的90%以上。南方腹地各州退出联邦后,共和党人的帝国主义计划面临泡汤的风险,林肯在其首任就职演说中威胁称,任何未能征收新翻倍关税的州,都将遭到"入侵"和"流血冲突"(这是他的原话)。而他最终兑现了这一威胁。 此外,正如罗斯巴德所言,伍德罗·威尔逊"奠定了1917年至今美国外交政策的整体模式"——他以"民主"之名,怀揣着用武力重塑欧洲的乌托邦式计划。如今掌控美国外交政策的新保守主义者,本质上就是威尔逊主义的狂热信徒。 正如罗斯巴德曾经写道:"国家依靠战争繁荣……通过战争扩张,借战争彰显荣耀",因为"国家权力的扩张跨越国界,延伸至其他国家,对他国人民发号施令——这本质上是国内对民众实施侵略的对外延伸"。 路德维希·冯·米塞斯也曾写道,在帝国主义之下,"个人不再具有独立价值。对国家而言,个人的价值仅在于其作为整体的一员、作为军队的士兵"。我想补充的是,还在于他们是不断缴纳更多税收的纳税人。米塞斯指出,"帝国主义人民国家"拥有"无限的征服欲望",在其眼中,"外国人民并非臣民,而是政策的目标"。这难道不是对过去一个世纪美国外交政策最精准的定义吗?